韵脚:上八語
平仄:平 平 仄 仄 平 平 仄
拼音: xiōng qù qún yòng shì rén xīn
【凶】1. 不幸的,不吉祥的:吉~。~信。 2. 庄稼收成不好:~年饥岁。 3. 恶:~暴。~恶。~顽。~相(xiàng )。~神恶煞。 4. 关于杀伤的:行(xíng )~。帮~。 5. 厉害,过甚:雨~风狂。 网
【凶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許容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虛容切,音胷。《說文》象地穿交陷其中。《徐曰》惡不可居。象地之塹也,惡可陷人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咎也。《疏》謂咎惡也。又《玉篇》短折也。又與忷通。《集韻》憂懼。《晉語》敵入而凶。《註》凶猶凶凶,恐懼。亦作兇。《說文》擾恐也。又叶虛王切,貺平聲。《東方朔·七諫》業失之而不救兮,尚何論乎禍凶。彼離畔而朋黨兮,獨行之士其何望。(兇)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許容切《韻會》虛容切,音胷。《說文》擾恐也。从人在凶下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曹人兇懼。《玉篇》懼聲也。又《增韻》凶
【去】1. 离开所在的地方到别处;由自己一方到另一方,与“来”相对:~处。~路。~国。 2. 距离,差别:相~不远。 3. 已过的,特指刚过去的一年:~年。~冬今春。 4. 除掉,减掉:~掉。~皮。~势(a.阉割;b.动作或事情终了时的气势)。 5. 扮演戏曲中的角色:他~男主角。 6. 用在动词后,表示趋向:上~。进~。 7. 用在动词后,表示持续:信步走~。 8. 汉语四声之一:~声(a.古汉语四声的第三声;b.普通话字调中的第四声)。
【去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丘據切,墟去聲。《說文》人相違也。《廣韻》離也。《增韻》來去,離去,去就之去。《玉篇》行也。《史記·莊助傳》汲黯招之不來,麾之不去。又棄也。《後漢·申屠剛傳》愚聞人所歸者,天所與。人所畔者,天所去也。又《唐韻》羌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口舉切《正韻》丘舉切,墟上聲。《集韻》徹也。又藏也。《前漢·蘇武傳》掘野鼠,去草實而食之。《註》去,收藏也。又《集韻》或作弆。《前漢·遵傳》遵善書,與人尺牘,皆藏弆以爲榮。《註》弆,亦藏也。又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丘於切,音墟。疾走。《正字通》同驅。《詩·小雅
【群】1. 相聚成伙的,聚集在一起的:~岛。~山。~书。~芳。~居。~落(luò)。~集。~雕。~蚁附膻(许多蚂蚁附着在有膻味的东西上;喻臭味相投的人趋炎附势,追逐私利)。 2. 众人:~众。~情。~雄。~策~力。~威~胆。 3. 量词,用于成群的人或物:一~孩子。
【群】《五經文字》羣,俗作群。
【用事】◎用事yòngshì(1)[beinpower]∶执政;当权赵太后新用事。——《战国策·赵策》用事擅权(2)[act]∶[凭感情、意气等]行事;办事方春,少阳用事,未可大热。——《汉书·丙吉传》感情用事(3)[quote]∶引用典故押韵不必有出处,用事不必拘来历。——《沧浪诗话·诗法》文章用事,不使人觉
【用事】1.谓有所事。指行祭祀之事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祝》:“过大山川,则用事焉。”郑玄注:“用事,亦用祭事告行也。”《穀梁传·定公四年》:“﹝蔡昭公﹞归,乃用事乎汉”范宁注:“用事者,祷汉水神。”2.谓有所事。指执法行刑。《商君书·赏刑》:“晋文公将欲明刑,以亲百姓,于是合诸侯大夫于侍千宫,颠頡后至,吏请其罪,君曰:‘用事焉。’吏遂断颠頡之脊以徇。”3.谓有所事。指起兵;使用武力。《汉书·田儋传》:“且秦復得志於天下,则齮齕首用事者坟墓矣。”颜师古注:“首用事,谓起兵而立号者也。”五代罗隐《谗书·书马嵬驿》:“天
【人心】◎人心rénxīn(1)[thewillofthepeople]∶指人的感情、愿望等全国久蛰之人心,乃大兴奋。——孙文《黄花冈七十二烈士事略序》这是人心所向,大势所趋(2)[conscience]∶良心
【人心】1.人的心地。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:“我亦欲正人心、息邪説、距詖行、放淫辞,以承三圣者。”宋梅尧臣《送怀倅李太傅》诗:“朝骑快马暮可到,风物人心皆故乡。”清姚鼐《仪郑堂记》:“自郑王异术,而风俗人心之厚簿以分。”2.特指善良的心地、良心。如:这个没有人心的家伙。3.指人们的意愿、感情等。《易·咸》:“圣人感人心,而天下和平。”北齐颜之推《颜氏家训·音辞》:“人心有所去取,去取谓之好恶。”宋叶梦得《避暑录话》卷上:“所谓人心者,喜怒哀乐之已发者也。”《红楼梦》第九十回:“这么看起来,人心天意,他们两个竟是天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