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二十四痕
平仄:仄 平 平 平
拼音: yè|xié qǔ gēn cún
【叶】1. 植物的营养器官之一:树~。菜~。~子。~落归根。一~知秋。一~蔽目(喻目光短浅,常被眼前细小事物所遮蔽,看不到远处、大处。亦称“一叶障目”)。 2. 像叶子的:铁~。百~窗。 3. 同“页”。 4. 世,时期:初~。末~。 5. 姓。 | ◎ 和洽,合:~韵。
【叶】《玉篇》古文協字。《後漢·律曆志》叶時月正日。餘詳十部六畫。又《集韻》同旪。《前漢·五行志》次四曰旪用五紀。《註》師古曰,旪讀曰叶。又《正韻》同汁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五位相汁,以旅于東井。《註》汁、叶同。(葉)《唐韻》與涉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弋涉切,音枼。《說文》草木之葉。《陸游詩註》吳人直謂桑曰葉。又世也。《詩·商頌》昔在中葉,有震且業。又《博雅》聚也。又書冊。《歐陽修曰》唐人藏書皆作卷軸,後有葉子,似今策子。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葉氏,舊音攝,後世與木葉同音。又與通。《儀禮·士冠禮》贊者洗於房中,側酌醴,
【取】1. 拿:索~。~书。~款。窃~。 2. 选择:选~。~材。~景。~道。~样。 3. 采用:采~。听~。吸~。可~。~精用弘。 4. 得到,招致:获~。~经。~偿。~悦。 5. 消去:~消。~缔。
【取】《唐韻》七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此主切,娶上聲。《說文》捕取也。从又耳。《玉篇》資也,收也。《廣韻》受也。《增韻》索也。《禮·儒行》力行以待取。《史記·魯仲連傳》爲人排難解紛,而無取也。《管子·白心篇》道者,小取焉則小得福,大取焉則大得福。又《韻會》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。又《前漢·王莽傳》考論五經,定取禮。《註》師古曰:取,讀曰娶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逡須切,音趨。《集韻》取慮,縣名,在臨淮。又《集韻》雌由切,音秋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留浚儀。《註》師古曰:取慮,縣名。音秋盧。取又音趨。又《集韻》《
【根】1. 高等植物茎干下部长在土里的部分:~植。~茎。~瘤。~毛。~雕。须~。块~。扎~。叶落归~。 2. 物体的基部和其他东西连着的部分:~底。~基。墙~儿。 3. 事物的本源:~源。~由。~本。知~知底。 4. 彻底:~除。~究。~治。 5. 依据,作为根本:~椐。 6. 量词,指长条的东西:两~筷子。 7. 数学上称一数开平方所得的值为“平方根”,开立方所得的值为“立方根”。 8. 数学上指代数方程式内未知数的值。 9. 化学上指带电的基:氨~。硫酸~。 典
【根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痕切,音跟。《說文》木株也。《左傳·隱六年》農夫之去草,絕其本根,勿使能殖。又《廣韻》根,柢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重爲輕根。《管子·地形篇》地者,萬物之本原,諸生之根菀。又《博雅》始也。又天根星也。《周語》天根見而水涸。註亢氐之間。又金根,車名。《後漢·輿服志》天子車金根。又門之鋪首銅鍰曰倉琅根。《前漢·五行志》木門倉琅根。又竹根,杯名。《晉庾信報惠酒詩》山杯捧竹根。又雲根,山名。《宋孝武登作樂山詩》積水溺雲根。又姓。《姓苑》周人根牟子,善著書。又叶經天切,音堅。《三略軍讖
【存】1. 东西在那里,人活着:~在。~亡。生~。 2. 保留,留下:保~。留~。~照。~疑。去伪~真。 3. 寄放:寄~。 4. 停聚:~水。 5. 怀有,怀着:~心。不~任何奢望。 典
【存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徂尊切,音蹲。《爾雅·釋詁》存,在也,察也。《疏》書舜典,在璿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存卽在也。《易·繫辭》成性存存。《孟子》操則存,舍則亡。《禮·祭義》致愛則存。《註》孝子致極愛親之心,則若親之存也。又《說文》恤問也。《禮·王制》八十月告存。《集說》告猶問也,君每月使人致膳,告問存否也。又《月令》養幼少,存諸孤。又省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大喪存奠彝。《註》欲見其所奠彝朝夕存省之意也。又叶昨先切,音前。《楚辭·遠遊》壹氣孔神兮,於中夜存。虛以待之兮,無爲之先。又叶匠鄰切,音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