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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非众手力扶持——偈颂一百零四首

平仄:仄 平 仄 仄 仄 平 平

拼音: 4|3 chí fú shǒu lì fēi zhòng

若非众手力扶持释义

【若】1. 如果,假如:~果。倘~。假~。天~有情天亦老。  2. 如,像:年相~。安之~素。旁~无人。置~罔闻。门庭~市。  3. 你,汝:~辈。“更~役,复~赋,则何如?”  4. 约计:~干(gān )。~许。  5. 此,如此:“以~所为,求~所欲,犹缘木而求鱼也。”  6. 顺从:“曾孙是~。”  7. 指“海若”(古代神话中的海神):“望洋向~而叹。”  8. 指“若木”(古代神话中的树名)。  9. 指“杜若”(古书上说的一种香草):“沐兰泽,含~芳”。~英(“杜若”的花)。  10. 文言句首助

【若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而灼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日灼切,音弱。《說文》若,擇菜也。又《玉篇》杜若,香草。《楚辭·九歌》采芳洲兮杜若。《夢溪筆談》杜若,卽今之高良薑。又順也。《書·堯典》欽若昊天。《傳》敬順也。《詩·小雅》曾孫是若。又汝也。《儀禮·士昏禮》勗帥以敬先妣之嗣,若則有常。《晉語》晉文公謂勃鞮曰:爾爲惠公從余于渭濵,命曰三日,若宿而至。又如也。《書·盤庚》若網在綱。又乃也。《周語》必有忍也,若能有濟也。又語辭。《儀禮·士相見禮》君若降送之,則不敢顧。《疏》若者,不定之辭也。又《前漢·武帝紀》民年九十

【持】1. 拿着,握住:~笔。~枪。~牢(把稳)。  2. 遵守不变:坚~。~久。~操(保持节操)。~之以恒。  3. 主张,掌管:主~。~平。~国。~重。~之有故(立论有根据)。  4. 对待,处理:~身(对待自己)。~盈。~胜。  5. 扶助:支~。撑~。

【持】《唐韻》直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澄之切,音治。《說文》握也。《廣韻》執也。《詩·大雅·鳧鷖序》持盈守成。《疏》執而不釋謂之持,是手執之也。《禮·射義》持弓矢審固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大吏持祿取容。又把持也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寧成爲任俠,持吏長短。又軍持,汲水具,梵語也,猶華言缾。《陸游詩》遊山雙不借,取水一軍持。《註》不借,草履名。又《正韻》知切,音馳。義同。又叶如切,音除。《古隴西行》淸白各異尊,酒上玉華疏。酌酒持與客,客言主人持。

【扶】1. 搀,用手支持人或物,使不倒:搀~。~正。~老携幼。  2. 帮助,援助:~养。~植。~危济困。  3. 用手按着或把持着:~梯。沙发~手。  4. 姓。

【扶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防無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馮無切《正韻》逢夫切,音符。《說文》佐也。一曰相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護也。《郭璞註》扶挾將護。《論語》顚而不扶。《前漢·高祖紀》不如更遣長者,扶義而西。《註》以義自助也。又緣也。《晉語》侏儒扶盧。又州名。扶州在隴右,唐屬山南道。又澤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扶柳縣註》地有扶澤,澤中多柳。又姓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傳魯論語者,魯扶卿。又《集韻》與芙通。扶蕖,荷也。又與通。大風也。又《唐韻》甫無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風無切,音夫。《禮·投壺》籌,室中五扶,堂上七扶,庭中九扶。《註》鋪四指曰

【手】1. 人使用工具的上肢前端:~心。棘~(形容事情难办,像荆棘刺手)。着(zhuó)~(开始做,动手)。~不释卷。  2. 拿着:人~一册。  3. 亲自动手:~稿。~迹。~令。~书(a.笔迹;b.亲笔书信)。  4. 技能、本领:~法(技巧,方法)。~段。留一~。  5. 做某种事情或擅长某种技能的人:国~。扒~。生产能~。  6. 小巧易拿的:~枪。~册。 网

【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書九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始九切,音首。《釋名》手須也,事業所須也。《急就篇》捲捥節爪拇指手。《師古註》及掌謂之手。《易·說卦》艮爲手。《疏》艮旣爲止,手亦能止持其物,故爲手也。《禮·玉藻》手容恭。又以手執器亦曰手。《禮·檀弓》王事也。子手弓而可。《公羊傳·莊十三年》曹子手劒而從之。又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手熊羆。《註》言手擊之。又叶尸周切,音收。《焦氏·易林》邑姜叔子,天文在手。實沈參墟,封爲晉侯。又叶賞呂切,音黍。《郭璞·神噓贊》腳屬於頭,人面無手。厥號曰噓,重黎所處。又叶矧視切,音

【力】1. 人和动物筋肉的效能:~气。~量。  2. 一切事物的效能:视~。生产~。控制~。  3. 物理学上指物体之间相互作用,引起运动加速或形变:~学。作用~。保守~。  4. 用极大的力量:尽~。~挫。~挽狂澜。  5. 姓。

【力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林直切,陵入聲。《說文》筋也。象人筋之形。《徐曰》象人筋竦,其身作力,勁健之形。《增韻》筋,力氣所任也。《禮·聘義》日幾中而後禮成,非强有力者不能行也。又《曲禮》老者不以筋力爲禮。又《韻會》凡精神所及處,皆曰力。《孟子》聖人旣竭目力焉,旣竭耳力焉。又《韻會》物所勝亦曰力。《家語》善御馬者均馬力。《杜甫·張旭草書詩》溟漲與筆力。又勤也。《書·盤庚》若農服田力穡,乃亦有秋。《前漢·司馬遷傳》力誦聖德。《註》師古曰:力,勤也。又《禮·坊記》食時不力珍。《註》力,猶務也。又《後漢·

【非】1. 不,不是:~凡。~法。~分(fèn )。~礼。~但。~同小可。啼笑皆~。  2. 不对,过失:痛改前~。文过饰~。习~成是(对于某些错的事情习惯了,反认为是对的)。  3. 与“不”呼应,表示必须(有时后面没有“不”字):我~看这本书。  4. 责怪,反对:~难(nàn )。~议。无可厚~。  5. 指“阿非利加洲”(位于东半球的西南部。简称“非洲”):东~。西~。

【非】《唐韻》甫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匪微切,音飛。《說文》違也。从飛下翄,取其相背。《玉篇》不是也。《書·說命》無恥過作非。《易·繫辭》辨是與非。又《玉篇》下也。又《玉篇》隱也。又《增韻》訾也。《孝經·五章》非聖人者無法,非孝者無親。又《玉篇》責也。《前漢·魏相傳》使當世責人非我。又山名。《山海經》非山之首,其上多金玉。又姓。《風俗通》非子,伯益之後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尾切,音斐。《集韻》本作誹。謗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不入言而腹非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作腹誹。又《鼂錯傳》非謗不治。《註》非,讀曰誹。又《韻會

【众】1. 许多:与“寡”相对:~人。~多。~矢之的。芸芸~生。  2. 许多人:大~。群~。民~。~口铄金。~目睽睽。~叛亲离。~擎易举。

【众】《篇海類編》魚琴切,音吟。衆立也。與乑異。俗書爲衆字。非。(眾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之仲切,終去聲。《說文》多也。《徐曰》國語三人爲眾。數成於三也。《易·說卦》坤爲眾。《疏》取其地載物非一也。《書·湯誓》格爾眾庶。《詩·周頌》命我眾人。《黌山子損益篇》寡者,爲人上者也。眾者,爲人下者也。又眾雨。《禮·月令·淫雨蚤降註》雨三日以上爲霖,今月令曰眾雨。又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婁爲聚眾。又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安眾縣,秦置,屬南陽郡。又《唐韻》職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之戎切,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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