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仄 平 仄
拼音: réng lì dāng|dàng míng zì
【仍】1. 依然,还,照旧:~须努力。~然。~旧。 2. 因袭,沿袭:一~其旧。 3. 频繁,重复:频~。~世(一代又一代,累世)。
【仍】《唐韻》如乗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如蒸切《正韻》如陵切,音艿。因也。《論語》仍舊貫,如之何。《周禮·春官·司几筵》吉事變几,凶事仍几。《註》變几,變更其質,謂有飾也。仍,因也,因其質,謂無飾也。又重也,頻也。《前漢·王莽傳》吉瑞累仍。又《谷永傳》饑饉仍臻。又《淮南子·精神訓》仍仍然知盆瓴之足羞也。《註》仍仍,不得志之貌。又雲仍。《爾雅·釋親》昆孫之子爲仍孫,仍孫之子爲雲孫。又國名。《史記·夏本紀》少康娶於有仍氏。又姓。又叶人余切,音如。《柳宗元·佩韋賦》冶訐諫於昬朝兮,名崩弛而陷誅。苟縱直而不羈兮,乃變罹而禍
【立】1. 站,引申为竖起来:~正。~柜。~足(a.站得往脚;b.处于某种立场)。~场。屹~。顶天~地。 2. 做出,定出:建~。设~。树~。~意。~此存照。 3. 存在,生存:自~。独~。势不两~。 4. 马上,即刻:~时。~刻。~等。 5. 姓。
【立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力入切,音力。《說文》立,住也。《釋名》立,林也。如林木森然,各駐其所也。《廣韻》立,行立。《禮·曲禮》立必正方。又成也。《禮·冠義》而後禮義立。又堅也。《易·大過》君子以獨立不懼。《論語》三十而立。又樹立也。《易·說卦傳》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曰仁與義。《書·伊訓》立愛惟親,立敬惟長。《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》穆叔曰:太上立德,其次立功,其次立言。又置也,建也。《書·牧誓》立爾矛。《周禮·天官》建其牧,立其監。《左傳·桓二年》師服曰:天子建國,諸侯立家
【当】1. 充任,担任:充~。担(dān )~。~之无愧。 2. 掌管,主持:~家。~权。~政。 3. 正在那时候或那地方:~时。~代。~初。~今。~即(立即)。~年。~街。~院。 4. 面对着:~面。~机立断。首~其冲。 5. 相称,相配:旗鼓相~。~量(liáng)。 6. 应该:应~。理~。老~益壮。 7. 抵敌:万夫不~之勇。 8. 判罪,意为处以相当的刑罚:该~何罪。 9. 顶端,头:瓦~。 10. 象声词,金属撞击的声音。 | 1. 合宜:恰~。适~。妥~。 2. 抵得上,等于:
【当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都郞切,黨平聲。《說文》田相値也。从田,尚聲。又《玉篇》任也。《論語》當仁不讓於師。《晉語》夫幸,非福非德不當雍。《註》當,猶任也。又《廣韻》敵也。《禮·王制》次國之上卿,位當大國之中,中當其下,下當其上大夫。《史記·廉頗藺相如傳》學兵法,言兵事,以天下莫能當。又直也。《禮·內則》妻不在,妾御莫敢當夕。又遇也。《左傳·昭七年》聖人有明德者,若不當世,其後必有達人。《禮·曲禮》當食不歎。又適可也。《易·履卦》夬履貞厲,位正當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逢滑當公而進。《註》當公
【名字】◎名字míngzi(1)[name](2)人的称号。古人不仅有“名”,而且有“字”。旧说上古婴儿出生三个月后由父亲命“名”,男子二十岁举行冠礼,并取“字”;女子十五岁许嫁,举行笄礼,并取“字”(3)事物的名称一所学校的名字
【名字】1.人的名与字。《礼记·檀弓上》:“幼名,冠字。”孔颖达疏:“始生三月而加名……年二十,有为人父之道,朋友等类不可復呼其名,故冠而加字。”《楚辞·刘向<九叹·逢纷>》:“齐名字於天地兮,并光明於列星。”王逸注:“谓名平字原也。”《北史·陆俟传》:“初,爽之为洗马,常奏文帝云:皇太子诸子未有嘉名,请依《春秋》之义,更立名字。”《说文解字·又部》“叚”清段玉裁注:“古多借瑕为叚。晋士文伯,名匈,字伯瑕;楚阳匈,郑駟乞,皆字子瑕。古名字相应,则瑕即叚也。”2.指姓名。唐窦梁宾《喜卢郎及第》诗:“手把红笺书一纸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