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去七志
平仄:平 平 仄 平 平 平 仄
拼音: sān biān 4|3 dé|děi|de hún wú shì
【三边】匈奴、南越、朝鲜。《史记·律书》:“高祖有天下,三边外畔。”2.指东、西、北边陲。《后汉书·杨震传》:“羌虏钞掠,三边震扰。”《资治通鉴·汉安帝延光二年》引此文,胡三省注云:“三边,东、西、北也。”3.明时指延绥、甘肃、宁夏三地区。《明史·宪宗纪一》:“﹝成化十年正月﹞癸卯,王越总制延绥、甘肃、寧夏三边,驻固原。”4.原安边及定边、靖边三县的合称。抗日战争时期为陕甘宁边区的行政分区,简称三边。毛泽东《组织起来》:“我希望你们回到关中去,回到陇东去,回到三边去……领导人民,领导群众,把工作做得更好。”5.泛
【若】1. 如果,假如:~果。倘~。假~。天~有情天亦老。 2. 如,像:年相~。安之~素。旁~无人。置~罔闻。门庭~市。 3. 你,汝:~辈。“更~役,复~赋,则何如?” 4. 约计:~干(gān )。~许。 5. 此,如此:“以~所为,求~所欲,犹缘木而求鱼也。” 6. 顺从:“曾孙是~。” 7. 指“海若”(古代神话中的海神):“望洋向~而叹。” 8. 指“若木”(古代神话中的树名)。 9. 指“杜若”(古书上说的一种香草):“沐兰泽,含~芳”。~英(“杜若”的花)。 10. 文言句首助
【若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而灼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日灼切,音弱。《說文》若,擇菜也。又《玉篇》杜若,香草。《楚辭·九歌》采芳洲兮杜若。《夢溪筆談》杜若,卽今之高良薑。又順也。《書·堯典》欽若昊天。《傳》敬順也。《詩·小雅》曾孫是若。又汝也。《儀禮·士昏禮》勗帥以敬先妣之嗣,若則有常。《晉語》晉文公謂勃鞮曰:爾爲惠公從余于渭濵,命曰三日,若宿而至。又如也。《書·盤庚》若網在綱。又乃也。《周語》必有忍也,若能有濟也。又語辭。《儀禮·士相見禮》君若降送之,則不敢顧。《疏》若者,不定之辭也。又《前漢·武帝紀》民年九十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【浑】1. 水不清,污浊:~水摸鱼。~浊。 2. 骂人糊涂,不明事理:~人。~话。~蛋。~~噩噩。 3. 全,满:~身。~然。 4. 天然的,淳朴的:~古。~朴。~厚。 5. 简直:“白头搔更短,~欲不胜簪。” 6. 姓。
【浑】《唐韻》戸昆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昆切,音魂。《說文》混流聲。《枚乗·七發》沌沌渾渾。《註》渾渾,波相隨貌。又洿下貌。又濁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渾兮其若濁。又大也。《班固·幽通賦》渾元運物。又肧渾,言如肧胎之渾然也。《郭璞·江賦》類肧渾之未凝。又齊同也。《孫綽·天台賦》渾萬象以冥觀。又《集韻》戸袞切,音溷。豐流也。一曰雜流。《前漢·劉向傳》賢不肖渾淆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渾,盛也。《註》們渾,肥滿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渾,墜也。《註》水落貌。又姓。《左傳》鄭大夫渾罕。又古本切,音袞。與滾同。大水流貌。《荀子
【无】◎ 没有,与“有”相对;不:~辜。~偿。~从(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)。~度。~端(无缘无故)。~方(不得法,与“有方”相对)。~非(只,不过)。~动于衷。~所适从。 典
【无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武夫切,音巫。《說文》,亡也。奇字,无通。王育說,天屈西北爲无。《易·乾卦》无咎。《釋文》无音無。易內皆作此字。《藝苑雄黃》无亦作亡。古皆用亡无,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。詩、書、春秋、禮記、論語本用无字,變篆者變爲無,惟易、周禮盡用无。然論語亡而爲有,我獨亡,諸無字,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,故不改也。又《廣韻》莫胡切,音模。南无,出《釋典》。(無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武扶切《廣韻》武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微夫切,音巫。《說文》亡也。《玉篇》不有也。《書·舜典》剛而無虐,而無傲。又《益
【事】1.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:~情。~件。~业。 2. 变故:~故(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伤等)。~端。 3. 职业:谋~(指找职业)。 4. 关系和责任:你走吧,没你的~了。 5. 办法:光着急也不是~儿,还得另找出路。 6. 做,治:不~生产。无所~事。 7. 服侍:~父母。
【事】〔古文〕叓《唐韻》鉏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仕吏切,音示。大曰政,小曰事。《廣韻》使也,立也,由也。《釋名》事,偉也。偉立也。凡所立之功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六府三事允治。又《詩·小雅》三事大夫,莫肯夙夜。《註》三公也。又《詩·大雅》三事就緒。《註》三農之事也。又奉也。《禮·曲禮》年長以倍。則父事之。又營也,治也。《史記·曹參世家》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,見參不事事。又《廣韻》《類篇》側吏切。事刃,與倳剚同。別見人部倳字註。又《韻補》叶逝支切,音時。《蔡邕詞》帝曰休哉,命公三事。乃耀柔嘉,是式百司。又叶詩紙切,音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