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二十五寒
平仄:平 平 平 平 平 平 平
拼音: sān gōng zhǐ de 1 kàn|kān
【三】1. 数名,二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叁”代):~维空间。~部曲。~国(中国朝代名)。 2. 表示多次或多数:~思而行。~缄其口。
【三】〔古文〕弎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蘇甘切《正韻》蘇監切,颯平聲。《說文》三,天地人之道也。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,次第重之,其數三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《史記·律書》數始於一,終於十,成於三。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凡兵無過三其身。又《左傳·昭七年》士文伯曰:政不可不愼,務三而已。一擇人,二因民,三從時。又《晉語》民生於三,事之如一。又《周語》人三爲衆,女三爲粲,獸三爲羣。又姓。明三成志。又漢複姓。屈原之後有三閭氏,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,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。又去聲。《韻會》蘇暫切。《論語
【公】1. 正直无私,为大家利益:~正。~心。大~无私。 2. 共同的,大家承认的:~理。~式。~海。~制。 3. 国家,社会,大众:~共。~安(社会整体的治安)。~众。~民。~论(公众的评论)。 4. 让大家知道:~开。~报。~然。 5. 封建制度最高爵位:三~(中国周代指“太师”、“太傅”、“太保”;西汉指“大司徒”、“大司马”、“大司空”)。~子。~主。 6. 敬辞,尊称男子:海~。包~。诸~(各位)。 7. 雄性的:~母。~畜。 8. 对长辈和年老人的称呼:~~。外~(外祖父)。 9.
【公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古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沽紅切,音工。《說文》平分也。从八从厶。八,猶背也。厶音私。《韓非曰》自營爲厶,背厶爲公。《徐曰》會意。《爾雅·釋言》無私也。《書·周官》以公滅私,民其允懷。又《玉篇》方平也,正也,通也。又《禮·禮運》大道之行,天下爲公。《註》公猶共也。又爵名,五等之首曰公。《書·微子之命》庸建爾于上公。又三公官名。《韻會》周太師,太傅,太保爲三公。漢末大司馬,大司徒,大司空爲三公。東漢太尉,司徒,司空爲三公。又官所曰公。《詩·召南》退食自公。又父曰公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家公執
【只得】得zhǐdé[beobligedto;haveto;havenoalternativebutto]别无选择,不得不我们只得把会议延期汉
【只得】犹仅有,只有。唐李商隐《武夷山》诗:“只得流霞酒一杯,空中簫鼓几时回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二七回:“他当日来的时候,只得头上几茎黄毛,身上还是光光的。”茅盾《动摇》一:“那时,他只得三十四岁,正做着县里育婴堂董事的父亲还没死,金凤姐尚未买来,儿子只有三岁。”2.只好;只能;不得不。《宣和遗事》前集:“宋江统率三十六将,往朝东岳,赛取金炉心愿。朝廷不奈何,只得出榜招諭宋江等。”明李贽《复晋川翁书》:“倘其父终不肯变,亦只得随顺其间,相几而动。”沈从文《从文自传·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》:“腹中生了蛔虫,弄
【株】1. 露出地面的树根:守~待兔。~连。~戮。 2. 棵儿,指整个的植物体:植~。 3. 量词,指植物:一~桃树。
【株】《唐韻》陟輸切《集韻》《類篇》鐘輸切《韻會》追輸切,音邾。《說文》木根也。徐曰:在土曰根,在土上曰株。《易·困卦》困于株木。《王肅註》謂最處底下也。又株枸,斷木也。《莊子·達生篇》承蜩者處身若橛株枸。又幹也。《韓非子·五蠹篇》宋人守株,冀復得兔。又木身也。《蜀志·諸葛表》成都有桑八百株。又與誅通。《釋名》罪及餘人曰誅。誅,株也,如株木根枝葉盡落也。又《類篇》株儒,短柱也。又株離,亦作侏離,樂名。《史記·樂書》四夷之樂,東方曰,南方曰任,西方曰株離,北方曰禁。又株林,邑名。《詩·陳風》胡爲乎株林。又《正韻》
【看】1. 使视线接触人或物:~见。~书。~齐。 2. 观察,判断:~病。观~。~好(根据市场情况,估计某种商品好销)。~透(透彻深刻地了解或认识。亦称“看破”、“看穿”)。~风使舵。 3. 访问,拜望:~望。~朋友。 4. 照应,对待:~重(zhòng )。~轻。~待。 5. 想,以为:~法。 6. 先试试以观察它的结果:做做~。 7. 提防,小心:别跑,~摔着。 8. 安排:~茶。~酒。~座。 | ◎ 守护,监视:~护。~押。~门。~青(看守正在结实还未成熟的庄稼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