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sān zǎi|zài yǐ wéi qī
【三】1. 数名,二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叁”代):~维空间。~部曲。~国(中国朝代名)。 2. 表示多次或多数:~思而行。~缄其口。
【三】〔古文〕弎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蘇甘切《正韻》蘇監切,颯平聲。《說文》三,天地人之道也。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,次第重之,其數三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《史記·律書》數始於一,終於十,成於三。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凡兵無過三其身。又《左傳·昭七年》士文伯曰:政不可不愼,務三而已。一擇人,二因民,三從時。又《晉語》民生於三,事之如一。又《周語》人三爲衆,女三爲粲,獸三爲羣。又姓。明三成志。又漢複姓。屈原之後有三閭氏,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,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。又去聲。《韻會》蘇暫切。《論語
【载】1. 年;岁:千~难逢。三年两~。 2. 记录;刊登;描绘:记~。连~。转~。 | 1. 装,用交通工具装:~客。~货。~重。~体。装~。满~而归。 2. 充满:怨声~道。 3. 乃,于是(古文里常用来表示同时做两个动作):~歌~舞。 4. 姓。
【载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作代切,音再。《說文》乗也。《易·大有》大車以載。又承也,勝也。《易·坤卦》君子以厚德載物。又事也。《書·舜典》有能奮庸,熙帝之載。《註》言奮起其功,以廣帝堯之事也。又始也。與哉通。《詩·豳風》春曰載陽。《孟子》湯始征,自葛載。又則也,助語辭。《詩·周頌》載戢干戈,載櫜弓矢。又成也。《書·益稷》乃賡載歌。《註》賡,續也。續歌以成其義也。又行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載采采。《註》言其所行某事某事也。又滿也。《詩·大雅》厥聲載路。又記載也。《書·洛誥》丕視功載。《註》視羣臣有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10. 太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【为期】éiqī[(tobecompleted)byadefinitedate]作为约定的期限或日期(以两周为期)
【为期】约定的期限或日期。《诗·小雅·采绿》:“五日为期,六日不詹。”《周礼·春官·宗伯》:“凡祭祀之卜日,宿为期。”贾公彦疏:“卜前之夕,与卜者及诸执事者,以明旦为期也。”唐裴铏《传奇·裴航》:“愿以百日为期,必携杵臼而至。”2.从时间、期限长短上看。如:为期不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