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仄 仄
拼音: ràng yì shàng bì
【让】1. 不争,尽(jǐn)着旁人:~步。~位。谦~。 2. 请:~茶。 3. 许,使:不~他来。 4. 任凭:~他闹去。 5. 被:~雨淋了。 6. 索取一定代价,把东西给人:出~。转(zhuǎn )~。 7. 闪避:~开。当仁不~。 8. 责备,谴责:“二世使人~章邯”。 9. 古同“攘”,侵夺。
【让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人樣切《正韻》而亮切,壤去聲。《說文》相責讓也。《小爾雅》詰責以辭謂之讓。《左傳·僖五年》公使讓之。《註》譴讓之。《周禮·地官》司救掌萬民之衺惡過失而誅讓之。《史記·張耳餘傳》張耳責讓餘以不肎救趙。又《玉篇》謙也。《類篇》退也。《字彙》先人後己謂之讓。《書·堯典》允恭克讓。《左傳·文元年》讓,德之基也。又《襄十三年》讓,禮之主也。《禮·曲禮》君子恭敬撙節退讓以明禮。《疏》應受而推曰讓。《儀禮·聘禮》賔入門皇升堂讓。《鄭註》讓,謂舉手平衡也。又《鄕飮酒禮註》事同曰讓,事異曰辭
【义】1. 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:正~。~不容辞。~无反顾。仗~直言。 2. 合乎正义或公益的:~举。~务。~愤。~演。见~勇为。 3. 情谊:~气。恩~。~重如山。 4. 意思,人对事物认识到的内容:意~。含~。释~。微言大~。 5. 指认为亲属的:~父。 6. 人工制造的(人体的部分):~齿。~肢。 7. 姓。
【义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宜寄切,音議。《說文》己之威儀也。从我羊。《註》臣鉉等曰:與善同意,故从羊。《釋名》義,宜也。裁制事物,使各宜也。《易·乾卦》利物足以和義。又《說卦傳》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又《容齋隨筆》人物以義爲名,其別最多。仗正道曰義,義師,義戰是也。眾所尊戴曰義,義帝是也。與衆共之曰義,義倉,義社,義田,義學,義役,義井之類是也。至行過人曰義,義士,義俠,義姑,義夫,義婦之類是也。自外入而非正者曰義,義父,義兒,義兄弟,義服之類是也。衣裳器物亦然。在首曰義髻,在衣曰義襴,義領之類是也。合眾物爲
【尚】1. 还(hái ),仍然:~小。~未。~不可知。 2. 尊崇,注重:~武。~贤(a.崇尚贤人;b.《墨子》篇名,内容阐述墨子的一种政治主张)。 3. 社会上共同遵从的风俗、习惯等:风~。时~。 4. 矜夸,自负:自~其功。 5. 古,久远:“故乐之所由来者~矣,非独为一世之所造也”。 6. 庶几,差不多:~飨(希望死者来享用祭品之意)。 7. 姓。 典
【必】1. 一定:~定。~然。~须(一定要)。~需(不可少的)。势~。未~。事~躬亲。 2. 决定,肯定:“深念远虑兮,胜乃可~”。 3. 固执:“毋意,毋~”。 4. 果真,假使:“王~无人,臣愿奉璧往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