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去十遇
平仄:仄 平 仄 仄
拼音: qǔ jù shàn shí
【取】1. 拿:索~。~书。~款。窃~。 2. 选择:选~。~材。~景。~道。~样。 3. 采用:采~。听~。吸~。可~。~精用弘。 4. 得到,招致:获~。~经。~偿。~悦。 5. 消去:~消。~缔。
【取】《唐韻》七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此主切,娶上聲。《說文》捕取也。从又耳。《玉篇》資也,收也。《廣韻》受也。《增韻》索也。《禮·儒行》力行以待取。《史記·魯仲連傳》爲人排難解紛,而無取也。《管子·白心篇》道者,小取焉則小得福,大取焉則大得福。又《韻會》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。又《前漢·王莽傳》考論五經,定取禮。《註》師古曰:取,讀曰娶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逡須切,音趨。《集韻》取慮,縣名,在臨淮。又《集韻》雌由切,音秋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留浚儀。《註》師古曰:取慮,縣名。音秋盧。取又音趨。又《集韻》《
【具】1. 器物:器~。 2. 备有:~备。~有。别~只眼(形容具有独到的眼光和见解)。 3. 备,办:~呈。~结。~名。~领。敬~菲酌。 4. 古同“俱”,都,完全。 5. 量词,用于某些器物和棺材、尸体:座钟一~。一~男尸。
【具】《唐韻》其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衢遇切《正韻》忌遇切,音懼。《說文》共置也。《廣韻》備也,辦也,器具也。《儀禮·饋食禮》東北面告濯具。《前漢·劉澤傳》田生子請張卿臨,親修具。《註》師古曰:具,供具也。《荀子·王制篇》具具而王,具具而霸。《註》言具其所具也。又與俱通。《詩·小雅》則具是違。《詩詁》俱也。又姓。《左傳》有具丙。又《詩·小雅》爾牲則具。《註》居律反,音橘。又《韻補》叶忌救切,求去聲。《漢·馬融·廣成頌》上無飛鳥,下無走獸。虞人植旍,獵者效具。車弊田罷,從入禁囿。漢典考證:〔又姓。《左傳》有丙具。〕
【膳食】hànshí[meals]日常吃的饭菜提供膳食
【膳食】用的饭菜。《管子·入国》:“劝子弟精膳食,问所欲,求所嗜,此之谓老老。”汉王褒《四子讲德论》:“减膳食,卑宫观,省田官,损诸苑。”冰心《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的周总理》:“惊奇的是总理的膳食竟是这样地简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