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稍晴相约屡相过——唐崇徽公主手痕和韩内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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拼音: shāo|shào qíng xiāng yuē lǚ xiāng guò

稍晴相约屡相过释义

【稍】◎ 本义为禾末,引申为略微:~~。~微。~许。~纵即逝。 | ◎ 〔~息〕军事或体操的口令。

【稍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所敎切,音哨。《說文》出物有漸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惟稍受之。《註》稍,廩食也。《疏》以其稍稍給之,故謂米廩爲稍。又《廣韻》均也,小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凡王之稍事。《註》鄭司農云:非日中大舉時而閒食,謂之稍事。一說有小事而飮酒。又《韻會》漸也。《韓愈·答柳柳州食蝦蟆詩》余初不下喉,近亦能稍稍。又《周禮·地官·稍人註》距王城三百里曰稍。《疏》案載師家邑任稍地,在三百里內,故云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山巧切,音梢。亦漸也。又《集韻》師交切,音筲。稅也。

【晴】◎ 天空中无云或云很少:~天。~朗。~和。~丽。~爽。~碧。~雨表。

【晴】《唐韻》疾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慈盈切,音情。夝或作晴暒。《玉篇》雨止也,晴明也,無雲也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天晴而見景星。又《韻補》叶慈良切。《張籍·祭韓愈詩》公因同歸還,居處各一方。中秋十六夜,魄圓天差晴。又《說文》夝,雨而夜除星見也。《註》今俗作晴,非。

【相约】约xiāngyuē[agree;reachagreement;makeanappointment]互相约好;经过商量而定好

【相约】约定。《后汉书·周黄徐姜申屠传序》:“王莽末,匈奴寇其本县广武,闻恁(荀恁)名节,相约不入荀氏閭。”清俞樾《右台仙馆笔记》卷一:“后有女子六人,守志不嫁,相约赴桥畔投水死,盖粤俗然也。”清陈天华《警世钟》:“俄皇又亲到德国,与德皇联盟,法国也和俄国联盟,彼此相约瓜分中国。”

【屡】◎ 接连着,不止一次:~次。~年。~见不鲜。~试不爽(多次试验都不错)。~战~捷。 典

【屡】〔古文〕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龍遇切,音慮。數也。《增韻》煩數。又疾也。《詩·周頌》屢豐年。《書·益稷》屢省乃成。《註》屢,數也,當數顧省汝成功也。或作婁。

【相过】1.谓太阳过赤道内外各二十三度半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一年》:“日月之行也,分,同道也;至,相过也。”杜预注:“二分日夜等,故言同道。二至长短极,故相过。”杨伯峻注:“谈迁《国榷》引明李天经曰:‘太阳行黄道中线,迨二分而黄道与赤道相交,是为同道。二至则过赤道内外各二十三度,是谓相过。’”2.互相超越。《管子·治国》:“故先王使农、士、商、工四民交能易作,终岁之利,无道相过也,是以民作一而得均。”《文子·自然》:“如此即万物一齐无由相过。”宋苏轼《儒者可与守成论》:“德既无以相过,则智胜而已矣。”3.互相往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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