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平 平 仄 仄 平
拼音: shēng féng hé qīn zuì kě|kè shāng
【生】1. 一切可以发育的物体在一定条件下具有了最初的体积和重量,并能发展长大:诞~。滋~。~长。 2. 造出:~产。 3. 活的,有活力的:~存。~命。~物。~机。出~入死。舍~取义。 4. 有生命的东西的简称:众~。丧~。卫~。 5. 生活,维持生活的:~计。~意。 6. 整个生活阶段:一~。平~。今~。 7. 发出,起动:~病。~气。~效。~花之笔。谈笑风~。 8. 使燃料燃烧起来:~火。 9. 植物果实不成熟:~瓜。 10. 未经烧煮或未烧煮熟的:~饭。~水。 11. 不熟悉的,不常
【生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所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師庚切,音甥。《說文》進也。《玉篇》起也。《莊子·外物篇》凡道不欲壅,壅則哽,哽而不止則跈,跈則衆害生。《註》生,起也。又《玉篇》產也。《博雅》人十月而生。《穀梁傳·莊二年》獨隂不生,獨陽不生,獨天不生,三合然後生。又出也。《易·觀卦》上九觀其生,君子無咎。《註》生,猶動出也。又養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五曰生以馭其福。《註》生,猶養也。賢臣之老者,王有以養之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越十年生聚,而十年敎訓。又《韻會》死之對也。《孟子》生,亦我所欲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
【逢】1. 遇到:~遇。久别重~。~凶化吉。狭路相~。 2. 迎合,巴结:~迎。~君之恶。 3. 姓。 典
【逢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容切,音縫。《說文》遇也。从辵,峯省聲。《正韻》値也。《左傳·宣三年》不逢不若。《書·洪範》子孫其逢吉。又《正韻》迎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逢、迎,逆也。自關而西。或曰迎,或曰逢。又逆也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逢占射覆。《註》逆占事,猶言逆刺也。又大也。《禮·儒行》衣逢掖之衣。《註》衣掖下寬大也。又閼逢,歲名。《爾雅·釋天》太歲在甲曰閼逢。《註》言萬物鋒芒欲出,壅遏未通也。又與縫通。《禮·玉藻》深衣縫齊倍要。《註》縫,或爲逢。又有逢,國名。《左傳·昭二十年》有逢伯陵因之。《註》逢伯陵,殷諸
【和亲】亲héqīn[(ofsomefeudaldynasties)attempttocementrelationswithrulersofminoritynationalitiesintheborderareasbymarryingdaughtersoftheHanimperialfamilytothem]封建君主为了免于战争与边疆异族统治者通婚和好与汉和亲。——《汉书·李广苏建传》典
【和亲】和睦相亲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三年》:“中行氏以伐秦之役怨欒氏,而固与范氏和亲。”《礼记·乐记》:“﹝乐﹞在闺门之内,父子兄弟同听之,则莫不和亲。”汉晁错《对贤良文学策》:“百姓和亲,国家安寧。”《隶释·汉李翊夫人碑》:“九族和亲,若弃附根。”2.指两国彼此友好亲善。汉赵晔《吴越春秋·夫差内传》:“﹝吴王﹞不意颇伤齐师,愿结和亲而去。”《三国志·蜀志·诸葛亮传》:“﹝亮﹞遣使聘吴,因结和亲,遂为与国。”3.指互相结成友好关系。《古今小说·晏平仲二桃杀三士》:“今臣特来讲和,王上可亲诣齐国和亲,结为唇齿之邦。”
【最】1. 极,无比的:~大。~高。~初。~终。~为(wéi )。 2. 聚合:忧喜~门。 3. 合计:“~大将军青凡七出击匈奴”。
【最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祖外切,音醉。《說文》犯而取也。又《玉篇》聚也。《公羊傳·隱元年》會,猶最也。《註》最,聚也。最之爲言聚,今聚民曰投最。又《廣韻》極也。《史記·周勃世家》攻槐里好畤最。《註》於將率之中功爲最。《後漢·崔寔傳》常爲邊最。《註》最爲第一。又《史記·周勃世家》定上谷十一縣,右北平十六縣,遼西、遼東二十九縣,漁陽二十二縣,最。《註》索隱曰:最,都凡也,謂總舉其攻戰克獲之數也。又《前漢·敘傳》猶無益於殿最。《註》殿,負也。最,善也。《後漢·百官志》卽奏其殿最,而行賞罰。《註》課第長吏不稱職者
【可】1. 允许:许~。认~。宁~。 2. 能够:~见。~能。~以。不~思议。 3. 值得,认为:~怜。~悲。~亲。~观。~贵。~歌~泣。 4. 适合:~身。~口。~体。 5. 尽,满:~劲儿干。 6. 大约:年~二十。“潭中鱼~百许头”。 7. 表示转折,与“可是”、“但”相同。 8. 表示强调:他~好了。 9. 用在反问句里加强反问语气:都这么说,~谁见过呢? 10. 用在疑问句里加强疑问语气:这件事他~同意? 11. 姓。 | ◎ 〔~汗(hán)〕中国古代鲜卑、突厥、回纥、蒙古等族君
【可】《唐韻》肯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口我切,音坷。《說文》肯也。《廣韻》許可也。《韻會》可者,否之對。《書·堯典》囂訟可乎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又僅可,未足之辭。《論語》子曰:可也。又《禮·內則》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《註》諸母,衆妾也,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又所也。《禮·中庸》體物而不可遺。《註》體猶生也,可猶所也。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又《字彙補》苦格切,音克。《魏書·吐谷渾傳》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《唐書·突厥傳》可汗猶單于
【伤】1. 受损坏的地方:工~。~痕。 2. 损害:~了筋骨。~脑筋。~神。劳民~财。 3. 因某种致病因素而得病:~风。~寒。 4. 因过度而感到厌烦:~食。 5. 妨碍:无~大体。 6. 悲哀:悲~。哀~。神~。感~。~悼。~逝(悲伤地怀念去世的人)。 7. 得罪:~众。开口~人。 典
【伤】《唐韻》式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尸羊切,音商。痛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傷思也。《詩·周南》維以不永傷。《小雅》我心憂傷。又創也,損也。《書·說命》若跣弗視地,厥足用傷。又毀傷也。《禮·緇衣》心以體全,亦以體傷。又戕害也。《左傳·僖二十二年》君子不重傷。又姓。《左傳》傷省,宋人。又《諡法》未家短折曰傷。又叶式亮切,同慯。《張衡·四愁詩》路遠莫致倚愁悵,何爲懷憂心煩傷。漢典考證:〔《爾雅·釋訓》憂思也。〕 謹照原文釋訓改釋詁,憂思也改傷思也。〔《書·說命》若跣勿視地。〕 謹照原文勿視改弗視。 考證:〔《爾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