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仄 仄
拼音: yǐ shuō|shuì|yuè shén rén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10. 太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【说】1. 用话来表达意思:~话。~明。演~。解~。 2. 介绍:~合(a.从中介绍;b.商议;c.说和。“合”均读轻声)。~媒。 3. 言论,主张:学~。著书立~。 4. 责备:数~。 5. 文体的一种,如韩愈的《师说》。 | ◎ 用话劝说别人,使他听从自己的意见:游~。 | ◎ 古同“悦”。
【说】〔《易·益卦》民説無彊。〕 謹照原文無彊改爲無疆。
【神人】◎神人shénrén(1)[immortal]∶神仙;道教指得道的人(2)[anextraordinaryperson]∶才貌出众世上罕见的人同舍生…腰白玉之环,左佩刀,右备容臭,烨然若神人。——明·宋濂《送东阳马生序》
【神人】1.谓神和人。《书·舜典》:“八音克谐,无相夺伦,神人以和。”《左传·昭公元年》:“为晋正卿,以主诸侯,而儕於隶人,朝不谋夕,弃神人矣。”杜预注:“民为神主,不恤民,故神人皆去。”宋苏轼《富郑公神道碑》:“末帝昏乱,神人弃之。”明张居正《答王鉴川书》:“边境敉寧,神人胥庆。”2.神奇非凡的人。谓其姿容、行止、技艺等非常人所及。汉桓谭《新论》:“天下神人五:一曰神仙,二曰隐沦,三曰使鬼物,四曰先知,五曰铸凝。”晋王嘉《拾遗记·周灵王》:“﹝西施、郑旦﹞二人当轩并坐,理镜靚妆於珠幌之内,窃窥者莫不动心惊魄,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