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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成条举作书尺——得王介甫常州书

韵脚:入二十二昔

平仄:仄 平 平 仄 平 平 仄

拼音: shì chéng tiáo|tiāo jǔ zuò shū chǐ|chě

事成条举作书尺释义

【事】1.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:~情。~件。~业。  2. 变故:~故(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伤等)。~端。  3. 职业:谋~(指找职业)。  4. 关系和责任:你走吧,没你的~了。  5. 办法:光着急也不是~儿,还得另找出路。  6. 做,治:不~生产。无所~事。  7. 服侍:~父母。

【事】〔古文〕叓《唐韻》鉏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仕吏切,音示。大曰政,小曰事。《廣韻》使也,立也,由也。《釋名》事,偉也。偉立也。凡所立之功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六府三事允治。又《詩·小雅》三事大夫,莫肯夙夜。《註》三公也。又《詩·大雅》三事就緒。《註》三農之事也。又奉也。《禮·曲禮》年長以倍。則父事之。又營也,治也。《史記·曹參世家》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,見參不事事。又《廣韻》《類篇》側吏切。事刃,與倳剚同。別見人部倳字註。又《韻補》叶逝支切,音時。《蔡邕詞》帝曰休哉,命公三事。乃耀柔嘉,是式百司。又叶詩紙切,音始。

【成】1. 做好,做完:~功。完~。~就。~事。~交。~立。~婚。~仁(儒家主张的成就仁德)。~人之美。玉~其事。  2. 事物发展到一定的形态或状况:~形。~性。~人。自学~才。蔚然~风。  3. 变为:长~。变~。  4. 可以,能行:~,就这么办。  5. 称赞人能力强:他办事麻利,真~。  6. 够,达到一定数量:~年累(lěi )月。  7. 已定的,定形的:~规。~俗。~见。~例。~竹在胸。  8. 十分之一:增产三~。  9. 平定,讲和:“会于稷,以~宋乱”。  10. 姓。

【成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是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時征切,音城。《說文》就也。《廣韻》畢也。凡功卒業就謂之成。又平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調人》凡過而殺傷人者,以民成之。《疏》成,平也。非故心殺傷人,故共鄕里和解之也。《詩·大雅》虞芮質厥成。又《左傳·隱六年》鄭人來輸平。《公羊傳》輸平猶墮成也。《文七年》惠伯成之。又終也。凡樂一終爲一成。《書·益稷》簫韶九成。《儀禮·燕禮》笙入三成。《註》三成謂三終也。又善也。《禮·檀弓》竹不成用。《註》成,猶善也。又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灋五曰官成。註官成,謂官府之成事品式也。又

【条】1. 植物的细长枝:枝~。柳~儿。荆~。  2. 泛称条形的东西:~子。面~儿。便(biàn)~儿。金~。铁~。  3. 细长的形状:~形。~纹。~案。~几(jī)。~凳。~幅(直挂的长条字画)。苗~。身~。  4. 项目,分项目的:~例。~令。~文。~陈(a.分条叙述;b.旧时向上级分条陈述的文件)。  5. 层次,秩序:~理。~贯。有~不紊。  6. 量词。 | ◎ 挑取:“蚕月~叠”。 典

【条】《廣韻》徒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田聊切,音迢。或作樤。《說文》小枝也。《徐曰》自枝而出也。《詩·周南》伐其條枚。《傳》枝曰條,榦曰枚。又長也。《書·禹貢》厥木惟條。又木名。橘屬。《爾雅·釋木》柚條。《詩·秦風》有條有梅。《埤雅》柚似橙而大于橘。一名條。又條理也。《書·盤庚》若網在綱,有條而不紊。又條然,嘯貌。《詩·王風》中谷有蓷,條其歗矣。又條達也。《前漢·郊祀歌》聲氣遠條。又條鬯也。《前漢·律志》隂陽萬物,靡不條鬯該成。又敎條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以興化條。又條奏。《前漢·元帝詔》條奏無有所諱。又條例。《晉書

【举】1. 向上抬,向上托:~头。~手。~重。~棋不定。  2. 动作行为:~止。轻而易~。  3. 发起,兴办:~义。~办。创~。  4. 提出:~要。~例。  5. 推选,推荐:推~。荐~。  6. 全:~国。~世。~家。  7. 古代指科举取士:科~。~人。一~成名。  8. 攻克:“一战而~鄢、郢”。

【举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居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苟許切,音莒。《說文》對也。一曰輿也。《徐曰》輿輦。《增韻》扛也。又挈也。《廣韻》擎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廬人》兵同强,圍欲細。《註》,謂手所操。《杜甫詩》觴白眼望靑天。又《增韻》立也。《左傳·文元年》楚國之,恆在少者。《註》,立也。又言也。《禮·曲禮》主人不問,客不先。又《雜記》過而君之諱,則起。《註》,猶言也。又動也。《楚語》夫事君者,不爲外內行,不爲豐約。《註》,動也。《前漢·張蒼傳》人主無過。又《韻會》稱也,揚也,拔也。《禮·檀弓》所於晉國,管庫之土,七十有

【作】1. 起,兴起,现在起:振~。枪声大~。  2. 从事,做工:工~。~息。~业。  3. 举行,进行:~别(分别)。~乱。~案。~战。~报告。  4. 干出,做出,表现出,制造出:~恶(è)。~弊。~梗。~祟。~态。~色。~为。~难。~奸犯科(为非作歹,触犯法令)。  5. 当成,充当:~罢。~保。~伐(做媒人)。~壁上观(人家交战,自己站在营垒上看,喻坐观别人成败)。  6. 创造:创~。写~。~曲。~者。  7. 文艺方面的成品:~品。不朽之~。  8. 同“做”。  9. 旧时手工业制造加工的场所:

【作】〔古文〕胙《唐韻》則洛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卽各切,臧入聲。興起也。《易·乾卦》聖人作而萬物覩。《書·堯典》平秩東作。又振也。《書·康誥》作新民。又造也。《禮·樂記》作者之謂聖。《詩·鄘風》定之方中,作于楚宮。又爲也。《詩·鄭風》敝予又改作兮。又始也。《詩·魯頌》思馬斯作。又坐作。《周禮·夏官》大司馬敎坐作進退之節。又將作,秦官名。《前漢·百官表》秩二千石,掌宮室。又作猶斮也。《禮·內則》魚曰作之。《註》謂削其鱗。又汨作,逸書篇名。又姓。漢涿郡太守作顯。又與詛同。怨謗也。《詩·大雅》侯作侯祝。又《集韻

【书】1. 成本的著作:~籍。~刊。~稿。~香。~卷气(指在说话、作文、写字、画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读书人的风格)。~生气(指读书人脱离实际的习气)。  2. 信:~信。~札。~简。~函。  3. 文件:证~。说明~。  4. 写字或写的字:~法。~写。~桌。~案。~画。  5. 写文章:大~特~。罄竹难~。  6. 字体:草~。隶~。楷~。  7. 古书名,《尚书》的简称(亦称“书经”)。  8. 某些曲艺形式的通称:说~。听~。

【尺】1. 中国市制长度单位(亦称“市尺”。一尺等于十寸。西汉时一尺等于0.231米,今三尺等于一米):~素(a.一尺长的白绢,借指小画幅;b.书信)。~短寸长。~牍。  2. 量长度的器具:竹~。  3. 像尺的东西:铁~。仿~。戒~。  4. 形容微少或短小:~布。咫~天涯。 | ◎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的“2”。

【尺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昌石切,音赤。《說文》十寸也。人手郤十分動衇爲寸口,十寸爲尺,規矩事也。从尸从乙。乙所識也。周制:寸尺咫尋常仞,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。《家語》布指知尺,舒肱知尋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,一黍爲分,十分爲寸,十寸爲尺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夏十寸爲尺,殷九寸爲尺,周八寸爲尺。《周禮·司市》疏置丈尺於絹布之肆。又大尺曰施。《管子·地員篇》其施五尺。《註》施音遺,大尺之名。又《小爾雅》五尺謂之墨。《周語》不過墨丈尋常之閒。《註》五尺爲墨,倍墨爲丈。今木工各用五尺以成宮室,其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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