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平 平 平
拼音: shí|shè dé|děi|de yǔ|yù|yú hán shān
【拾】1. 捡,从地上拿起:~草。~粪。~零(捡取某方面的零碎材料,常用于文章标题)。~取。俯~皆是。~人牙慧。 2. 收,敛,整理:收~。~掇。 3. “十”的大写。 4. 旧称射箭人穿在左臂上的皮制护袖。 | ◎ 古同“涉”,历,经由:~级而上。
【拾】《唐韻》《韻會》是執切《集韻》寔入切《正韻》寔執切,音十。《說文》掇也。《廣韻》收也,斂也。《左傳·昭三年》無備而官辦者,猶拾瀋也。《註》猶拾汁,終不可得。《前漢·夏侯勝傳》經術苟明,其取靑紫如俛拾地芥。又《汲黯傳》補過拾遺,臣之願也。又拾遺,官名。《唐書·百官志》補闕拾遺,掌供奉諷諫。又不知而問曰拾沒。俗譌爲什麽。一曰射韝也。著於左臂以遂弦。《詩·小雅》決拾旣佽。《傳》決,鉤弦也。拾,遂也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袒決遂。《註》遂,射韝也。以韋爲之,其非射時則謂之拾。拾,斂也,所以蔽膚斂衣也。又今官文書借爲數目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【与】1. 和,跟:正确~错误。~虎谋皮。生死~共。 2. 给:赠~。~人方便。 3. 交往,友好:相~。~国(相互交好的国家)。 4. 〔~其〕比较连词,常跟“不如”、“宁可”连用。 5. 赞助,赞许:~人为善。 | ◎ 参加:参~。~会。 | ◎ 同“欤”。
【与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同與。《說文》賜予也。一勺爲与。《六書正譌》寡則均,故从一勺。(與)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弋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,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
【寒山】1.传说中北方常寒之山。《楚辞·大招》:“魂乎无北!北有寒山,逴龙赩只。”王逸注:“言北方有常寒之山,阴不见日,名曰逴龙。”晋张协《七命》:“大夫曰:‘寒山之桐,出自太冥。’”2.冷落寂静的山;寒天的山。南朝宋谢灵运《入华子岗是麻源第三谷》诗:“南州实炎德,桂树凌寒山。”唐韩翃《送齐山人归长白山》诗:“柴门流水依然在,一路寒山万木中。”清陆以湉《冷庐杂识·秋畦公取士》:“秋风几树天香动,吹向寒山老桂林。”3.指浙江省天台县的寒岩。唐诗僧寒山子曾居此。唐寒山《诗》之三:“可笑寒山道,而无车马踪。”唐寒山《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