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九迄
平仄:仄 平 平 平 仄 仄 仄
拼音: shì 1 qiě|jū yáo bài shǒu qǐ
【式】1. 物体外形的样子:~样。样~。 2. 特定的规格:格~。程~。 3. 典礼,有特定内容的仪式:开幕~。阅兵~。 4. 自然科学中表明某些关系或规律的一组符号:分子~。算~。公~。 5. 一种语法范畴,表示说话者对所说事情的主观态度:叙述~。命令~。 典
【式】《唐韻》賞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設職切,音識。《說文》法也。《韻會》爲法也。《書·說命》百官承式。《微子之命》萬邦作式。《詩·大雅》式是南邦。又《韻會》取法也。《詩·大雅》古訓是式。《後漢·崔寔傳》師五帝而式三王。又《廣韻》用也。《詩·大雅》維此良人,作爲式穀。《箋》式,用也。賢者在位,則用其善道。又《廣韻》度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以九式均節財用。《註》式謂用財之節度。又《增韻》制也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樞機周密,品式備具。又《增韻》也。又車前木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輿人爲車,參分其隧,一在前,二在後,以揉
【歌】1. 唱:~唱。~咏。~颂。~坛。~台舞榭。~舞。能~善舞。 2. 能唱的文词:唱~。~谱。~词。~诀。民~。诗~。~行(xíng )(旧诗的一种体裁,音节、格律比较自由)。诗言志,~咏言。
【歌】〔古文〕可哥《唐韻》古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何切,音柯。《說文》詠也。《徐曰》長引其聲以詠也。《釋名》人聲曰歌。歌者,柯也。以聲吟詠上下,如草木有柯葉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兗冀言歌,聲如柯。《書·舜典》詩言志,歌永言。《正義曰》直言不足以申意,故令歌詠其詩之義以長其言。《禮·樂記》詩言其志也,歌詠其聲也。《又》歌之爲言也,長言之也。言之不足,故長言之。又曲合樂也。《詩·魏風》我歌且謠。《傳》曲合樂曰歌,徒歌曰謠。《疏》正義曰:謠旣徒歌,則歌不徒矣,故曰曲合樂曰歌。歌謠對文如此,散則歌爲總名,未必合樂也
【且】1. 尚,还,表示进一层:既高~大。尚~。况~。 2. 表示暂时:苟~偷安。姑~。 3. 表示将要、将近:城~拔矣。年~九十。 4. 一面这样,一面那样:~走~说。 5. 表示经久:这双鞋~穿呢! 6. 文言发语词,用在句首,与“夫”相似:~说。 7. 姓。 | 1. 文言助词,用在句末,与“啊”相似。 2. 多的样子。 3. 农历六月的别称。 4. 敬慎的样子:“有萋有~”。 5. 古同“趄”,趑趄。 典
【且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淺野切《正韻》七野切,音跙。借曰之辭。《論語》且予之類是也。又未定之辭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祖者,且也。且胡爲其不可以反宿。又又也。《詩·小雅》君子有酒,多且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頌》匪且有且。《傳》非獨此處有此稼穡之事也。又姑且也。《詩·唐風》且以喜樂。又將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范增謂項莊曰:若屬且爲所鹵。又苟且也。《莊子·庚桑楚》老子語南榮趎曰:與物且者,其身不容,焉能容人。《註》且者,姑與物爲雷同,而志不在也。又姓。宋且謹修,明且。俗誤讀苴。又通作俎。薦牲具。祭祀燕饗用之
【谣】1. 大众编的反映生活的歌:民~。歌~。童~。 2. 凭空捏造的不可信的话:~言。~传(chuán )。~诼(造谣诬蔑的话)。 3. 古代指不用乐器伴奏的歌唱:“我歌且~”。
【谣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餘招切,音遙。與同。謠歌也。《爾雅·釋樂》徒歌謂之謠。《詩·魏風》我歌且謠。《傳》曲合樂曰歌,徒歌曰謠。孫炎曰:聲消搖也。韓詩曰:有章曲曰歌,無章曲曰謠。戴侗曰:歌必有度曲節,謠則但搖曳永誦之,兒童皆能爲,故有童謠也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孝武立樂府而采歌謠。《南齊書·五行志》歌謠,口事也。口氣逆則惡言,或有怪謠焉。又毀也。詳諑字註。又《集韻》或作猶。《禮·檀弓》陶斯咏,咏斯猶。又《韻會》通作繇。《前漢·李尋傳》人民繇俗。《師古註》謂若童謠,及輿人之誦。又叶夷周切,音由。《前漢·
【拜手】◎拜手bàishǒu[kowtow;worshiponbendedknees]古代的一种跪拜礼。行礼时,跪下,两手拱合到地,头靠在手上我景仰你,我要向你拜手。——郭沫若《雷电颂》漢
【拜手】亦称“拜首”。古代男子跪拜礼的一种。跪后两手相拱,俯头至手。《书·太甲中》:“伊尹拜手稽首。”孔传:“拜手,首至手。”《汉书·郊祀志下》:“尸臣拜手稽首曰:‘敢对扬天子丕显休命。’”唐王维《送陆员外》诗:“拜手辞上官,缓步出南宫。”唐李白《比干碑》:“天宝十祀,余尉於卫,拜首祠堂,魄感精动。”一本作“拜手”。宋道诚《释氏要览·礼数》:“拜首,谓以头至手,即(《周礼》)第三空首拜也。”清顾炎武《日知录·拜稽首》:“古人席地而坐,引身而起,则为长跪。首至手则为拜手,手至地则为拜,首至地则为稽首,此礼之等也。”
【乞】1. 向人讨、要、求:~求。~丐。~灵(向神佛求助)。~怜。 2. 姓。
【乞】《廣韻》去訖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欺訖切,音。求也。《禮·內則》五帝憲三王有乞言。《史記·王翦傳》將軍之乞貸,亦已甚矣。《後漢·李通傳》以病上書乞身。又《釋典》比丘者,華言乞士,謂內乞法資心,外乞食資身也。又姓。五代將乞力。又乞伏,複姓。又《集韻》丘旣切《正韻》去冀切,音器。凡與人物,亦曰乞。《前漢·朱買臣傳》吏卒更乞匃之。《註》音氣。《晉書·謝安傳》謂甥羊曇曰:以墅乞汝。 《鄭樵·通志》气,氣也。因聲借爲與人之乞,音氣。因與人之義,借爲求人之乞,此因借而借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