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二十一麥
平仄:平 平 仄 平 仄
拼音: líng shí èr cè sān
【聆】◎ 听:~听。~取。~教(jiào )。
【聆】《唐韻》《韻會》郞丁切《正韻》離呈切,音靈。《說文》聽也。《倉頡篇》耳聽曰聆。《廣韻》以耳取聲。《前漢·敘傳》妣聆呱而刻石兮。又《博雅》聆,從也。又《淮南子·齊俗訓》所居聆聆。《註》聆聆,意曉解也。又借作齡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夢帝與我九齡。《釋文》本或作聆。
【时】1. 一切事物不断发展变化所经历的过程:~间。~不我与。 2. 较长的时间:~代。古~。 3. 泛指一段时间:~光。~令。~分。 4. 现在的,当前的:当~。~下。~务。~宜。 5. 常常:~常。学而~习之。 6. 一年中的一季:~序。四~如春。 7. 旧时的记时单位,一昼夜十二分之一为一“时辰”,深夜十一点至次日凌晨一点为“子时”,中午十一点至一点为“午时”。 8. 现在的记时单位,一昼夜的二十四分之一:~钟。~差(chā)。 9. 某一时刻:按~上班。 10. 不定时,有时候:~而。
【时】〔古文〕旹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市之切《正韻》辰之切,音蒔。《說文》四時也。《釋名》四時,四方各一時。時,期也,物之生死各應節期而至也。《書·堯典》敬授人時。《傳》敬記天時以授人也。《又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,以閏月定四時成歲。《禮·孔子閒居》天有四時,春秋冬夏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隂陽之專精爲四時。《又》三月而爲一時。又《韻會》辰也,十二時也。又《廣韻》是也。《書·堯典》黎民於變時雍。《傳》時,是也。《詩·大雅》曰止曰時,築室于兹。《朱傳》可以止于是,而築室矣。又《博雅》伺也。《論語》孔子時其亡也,而往拜
【二】1. 数名:一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贰”代)。 2. 双,比:独一无~。 3. 两样,别的:~话。不~价。
【二】〔古文〕弍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而至切,音樲。地數之始,卽偶之兩畫而變之也。《易·繫辭》分而爲二,以象兩。《左傳·定四年》衞侯將會,使祝佗從。佗曰:若又共二徼大罪也。《註》謂兼二職。《荀子·議兵篇》權出於一者强,權出於二者弱。《史記·韓信傳》功無二於天下。《前漢·嚴助傳》詔曰:子在朕前之時,知略輻輳,以爲天下少雙,海內寡二。又巽二,風神名。又古貨布文帝字。見《六書略》。字上下畫均齊。上畫短者,乃古文上字也。今相仍上短下長作二字,非。貳。二。漢典考證:〔《左傳·定四年》衞侯將會,使祝佗從。佗曰,若
【策】1. 古代的一种马鞭子,头上有尖刺。 2. 鞭打:~马。鞭~。 3. 激励,促进:~动。~勉。 4. 古代称连编好的竹简:简~。 5. 古代帝王对臣下封土、授爵或免官:~命。~免。~封。 6. 古代科举考试的一种文体:~论。~问。 7. 杖:~杖。 8. 中国数学上曾经用过的一种计算工具,形状与“筹”相似。 9. 计谋,主意,办法:上~。献~。决~。政~。~划。束手无~。 10. 书法用字名称,指仰横。 11. 姓。
【策】《廣韻》楚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測革切《正韻》恥格切,音。《儀禮註》策,也。《蔡邕·獨斷》策者,也。其制長二尺,短者半之,其次一長一短,兩編下附單執一札,謂之爲。連編諸,乃名爲策。凡書,字有多有少,一行可盡者書之于,數行可盡者書之于方,方所不容者乃書于策。《禮·曲禮》先生書策,琴瑟在前,坐而遷之,戒勿越。《通攷》漢制,取士作策難問,試者投射答之,謂之射策。若錄政化得失顯問,謂之對策。又策書。《釋名》策書敎令于上,所以驅策諸下也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王命尹氏及王子虎、內史叔興父,策命晉侯爲侯伯。又籌也,謀也。
【三】1. 数名,二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叁”代):~维空间。~部曲。~国(中国朝代名)。 2. 表示多次或多数:~思而行。~缄其口。
【三】〔古文〕弎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蘇甘切《正韻》蘇監切,颯平聲。《說文》三,天地人之道也。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,次第重之,其數三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《史記·律書》數始於一,終於十,成於三。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凡兵無過三其身。又《左傳·昭七年》士文伯曰:政不可不愼,務三而已。一擇人,二因民,三從時。又《晉語》民生於三,事之如一。又《周語》人三爲衆,女三爲粲,獸三爲羣。又姓。明三成志。又漢複姓。屈原之後有三閭氏,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,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。又去聲。《韻會》蘇暫切。《論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