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仄 平 仄
拼音: shí|zhì pò cǐ tiáo guàn
【识】1. 知道,认得,能辨别:~辨。~破。~相(xiàng )。~途老马。 2. 所知道的道理:知~。常~。 3. 辨别是非的能力:见~。远见卓~。 | 1. 记住:博闻强~。 2. 标志,记号。 方言集汇
【识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賞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設職切,音式。《說文》常也。一曰知也。《長箋》訓常無意義。《玉篇》識,認也。《增韻》能別識也。又見識也。《詩·大雅》不識不知,順帝之則。《左傳·襄二十九年》吳公子札聘于鄭,見子產如舊相識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前識者,道之華而愚之始。《莊子·繕性篇》道固不小行,德固不小識。《揚子·法言》多聞見而識乎正道者,至識也。多聞見而識乎邪道者,迷識也。又草名。《大戴禮·夏小正》三月采識。識,草也。又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識利州屬高麗降戸州。又姓。見《姓纂》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
【破】1. 碎,不完整:碗打~。~灭。~旧。~败。~落。~陋。~颜(转为笑容)。~绽(衣服裂开,指事情或说话的漏洞或矛盾)。牢不可~。 2. 分裂:~裂。~读(同一个字形因意义不同而有两个以上读音,把习惯上通常的读音之外的读音,称“破读”)。~土。 3. 使损坏:~坏。~损。 4. 超出:~例。~格。 5. 花费,耗费:~费。~财。~产。 6. 打败,打垮:~阵。~门。攻~。 7. 揭穿:~案。~译。~获。
【破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普過切,頗去聲。壞也,剖也,裂也,劈也,坼也。《正字通》凡物壞,及行師敗其軍,奪其地,皆曰破。說文專訓石碎,泥。又《韻會》曲破,樂名。樂書云:唐明皇天寶,樂章多以邊地名曲。如伊州,甘州之類。曲終繁聲,名爲入破。又《字彙補》披義切,音媲壞也。又叶博屑切,音鷩。《呂覽》膏以明自煎,鐸以聲自穴。翠以羽殃身,蚌以珠致破。
【此】1. 这,这个,与“彼”相对:~间。~后。~生。长~以往(老是这样下去)。从~。因~。 2. 这里,这儿:到~为止。
【此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雌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淺氏切,音佌。《說文》止也。从止从匕。匕,相比次也。《徐曰》匕,近也。近在此也。《爾雅·釋詁疏》此者,彼之對。《詩·周頌》在彼無惡,在此無斁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去彼取此。又《六書故》此猶兹也,斯也。《大學》此謂知本。
【条贯】◎条贯tiáoguàn(1)[system]∶一个事情的内部结构,条理治乱之条贯。——《史记·屈原贾生列传》(2)[sequence;order;procedures]∶做事的顺序或手续
【条贯】1.条理;系统。《史记·屈原贾生列传》:“明道德之广崇,治乱之条贯,靡不毕见。”宋张齐贤《洛阳搢绅旧闻记·白中令知人》:“汉祖见之,覩其仪貌敦厚,举止闲雅,访以时事,对答有条贯。”清恽敬《与纫之论文书》:“虽然退之、子厚、习之各言其所歷者也,一家之所得也,于天下之文,其本末条贯有未备者焉。”鲁迅《中国小说史略》第十六篇:“似取经故事,自唐末以至宋元,乃渐渐演成神异,且能有条贯,小説家因亦得取为记传也。”2.指体系。汉东方朔《答客难》:“以筦窥天,以蠡测海,以筳撞钟,岂能通其条贯,考其文理,发其音声哉?”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