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仄 仄 平
拼音: shì yí jiàn è shū
【是】1. 表示解释或分类:他~工人。《阿Q正传》的作者~鲁迅。 2. 表示存在:满身~汗。 3. 表示承认所说的,再转入正意,含有“虽然”的意思:诗~好诗,就是太长了。 4. 表示适合:来的~时候。 5. 表示任何:凡~。~活儿他都肯干。 6. 用于问句:他~走了吗? 7. 加重语气,有“的确”、“实在”的意思:天气~冷。 8. 对,合理,与“非”相对:~非。他说的~。实事求~。 9. 认为对:~古非今。各行其~。深~其言。 10. 表示应承或同意(单说一个“是”字):~,我就去。 11.
【是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承紙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上紙切,音姼。《說文》作昰。直也。从日正。《釋名》是,嗜也,人嗜樂之也。《玉篇》是,是非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夫禮者,所以定親疎、決嫌疑、別同異、明是非也。又《博雅》是,此也。《易·乾卦》不見是而無悶。《又》是故居上位而不驕。又姓。《姓氏急就篇》是氏,吳有是儀,唐有是光。又《集韻》田黎切,音題。《公羊傳·僖十六年》是月者何,僅逮是月也。《註》是,月邊也。魯人語也。《釋文》是,如字。一音徒兮反。又與氏通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氏爲莊公。《註》氏,與是同。古通用。又《韻補》叶市之切。
【宜】1. 适合,适当:~人。~于。合~。权~。适~。相~。 2. 应该,应当:事不~迟。 3. 当然,无怪:~其无往而不利也。 4. 姓。 典
【宜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魚羈切《韻會》疑羈切,音儀。《說文》所安也。《增韻》適理也。《易·泰卦》后以財成天地之道,輔相天地之宜。《禮·王制》齊其政,不易其宜。又《左傳·成二年》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。《註》職方氏所謂靑州宜稻粱,雍州宜黍稷之類是也。又《詩·周南》宜其室家。《傳》宜者,和順之意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宜,事也。《詩·大雅》公尸來燕來宜。《毛傳》宜其事也。又《玉篇》當也,合當然也。《禮·樂記》武之遲久,不亦宜乎。又祭名。《書·泰誓》類于上帝,宜于冢土。《註》祭社曰宜。冢土,社也。《禮·王制》宜乎社。《
【荐】1. 推举,介绍:推~。举~。~擢。 2. 频仍,屡次:~仍(一再)。~饥(连年饥荒)。~食(一再吞食,喻不断侵略)。~臻(接连来到)。 3. 进献,祭献:~羞(进献肴馔)。~新(以初熟谷物或时鲜果物祭献)。~胙(供献鬼神的肉)。 4. 草:“麋鹿食~”。 5. 草席,垫子:草~。棕~。 典
【荐】《廣韻》《正韻》在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才甸切,音洊。《爾雅·釋言》荐、原,再也。又《國語註》荐,聚也。又《小爾雅》重也。《廣韻》仍也。《左傳·僖十三年》晉荐饑。《爾雅·釋天》仍饑爲荐。又《左傳·襄四年》戎狄荐居。《註》荐,草也,言狄人逐水草而居,徙無常處。又與薦通。《詩·大雅》饑饉薦臻。《說文》荐,薦席也。《六書正譌》俗作洊,非。漢典考證:〔《左傳·襄四年》戎狄荐居。《註》荐,草也,古狄人逐水草而居。〕 謹照原文古改言。 考證:〔《左傳·襄四年》戎狄荐居。《註》荐,草也,古狄人逐水草而居。〕 謹照原文古改
【鹗】◎ 鸟,性凶猛,背暗褐色,腹白色,常在水面上飞翔,捕食鱼类。通称“鱼鹰”。 典
【鹗】《廣韻》五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逆各切,音咢。《玉篇》雕,鶚也。師古曰:鷙擊之鳥,鷹鸇之屬。陸佃曰:鶚性好峙立,每立更不移處,所謂鶚立。《本草》一名魚鷹,又名鵰雞,又曰下窟鳥。《前漢·鄒陽傳》鷙鳥累百,不如一鶚。《正字通》鶚翔水上,扇魚令出,啖之,故名沸波。
【书】1. 成本的著作:~籍。~刊。~稿。~香。~卷气(指在说话、作文、写字、画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读书人的风格)。~生气(指读书人脱离实际的习气)。 2. 信:~信。~札。~简。~函。 3. 文件:证~。说明~。 4. 写字或写的字:~法。~写。~桌。~案。~画。 5. 写文章:大~特~。罄竹难~。 6. 字体:草~。隶~。楷~。 7. 古书名,《尚书》的简称(亦称“书经”)。 8. 某些曲艺形式的通称:说~。听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