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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令仍逾藩——感时

韵脚:上平二十二元

平仄:仄 平 平 平 平

拼音: fān shǒu yú réng líng|lǐng|lìng

守令仍逾藩释义

【藩】1. 篱笆:~篱。  2. 屏障,保卫:~翰(喻保卫国家的重臣)。  3. 封建时代称属国属地或分封的土地,借指边防重镇:~属。~国。~镇。~邦。削~。称~(自称属国)。

【藩】《唐韻》甫煩切《集韻》方煩切,音翻。籬也。《易·大壯》羝羊觸藩。《爾雅·釋言》樊藩也。《疏》樊圃之藩也。又域也。《莊子·大宗師》吾願遊于其藩。又《韻會》與蕃通。屛也。《詩·大雅》价人維藩。又通轓。《周禮·春官·巾車》漆車藩蔽。《註》藩,今時小車,漆席以爲之。又附袁切,音煩。《爾雅·釋草》蕁,藩。《疏》藥草知母也。又《韻補》方文切,叶音分。《韓愈·苗夫人墓銘》或毗于王,或式于藩。是生夫人,載穆令聞。 《五經文字》藩本藩籬字,亦作藩屛字,今獨用爲藩籬字。

【守】1. 保持,卫护:~成(在事业上保持前人的成就)。~御。~身(爱护自身,保持自己的品节)。~节。~恒。~望相助。墨~成规。  2. 看管:看~。~护。  3. 在一个地方不动:~株待兔。留~。  4. 遵照:遵~。~法。~时。  5. 维持原状,不想改变:保~。因循~旧。  6. 呆在一起:厮~。  7. 节操:操~。  8. 靠近,依傍:~着水的地方,可多种稻子。  9. 古代官名:太~。~祧(中国周代掌管祭祀宗庙的官)。~刺(太守,刺史)。~令(指太守、刺史、县令等地方官)。  10. 姓。 网

【守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書九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始九切,音首。《說文》守,守官也。从宀,官府也。从寸,法度也。《玉篇》收也,視也,護也。《易·繫辭》何以守位,曰仁。《周禮·天官》獸人職時田則守罟。《註》防獸觸攫也。又《廣韻》主守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年》晏子云:山林之木,衡鹿守之。澤之萑蒲,舟鮫守之。藪之薪蒸,虞守之。海之鹽蜃,祈望守之。衡鹿等皆官名。又《增韻》攻守也。《易·坎卦》王公設險,以守其國。《史記·留侯世家》阻三面而守。又《唐韻》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舒救切,音獸。《增韻》守之也,所守也,爲

【逾】1. 越过,超过:~期。~常(超过寻常)。~分(fèn )(过分)。~越。~恒(超过寻常)。  2. 更加:~甚。

【逾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羊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容朱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俞。《玉篇》越也,遠也,進也。《書·禹貢》逾于洛。又《秦誓》日月逾邁。 《正韻》或作踰、隃。

【仍】1. 依然,还,照旧:~须努力。~然。~旧。  2. 因袭,沿袭:一~其旧。  3. 频繁,重复:频~。~世(一代又一代,累世)。

【仍】《唐韻》如乗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如蒸切《正韻》如陵切,音艿。因也。《論語》仍舊貫,如之何。《周禮·春官·司几筵》吉事變几,凶事仍几。《註》變几,變更其質,謂有飾也。仍,因也,因其質,謂無飾也。又重也,頻也。《前漢·王莽傳》吉瑞累仍。又《谷永傳》饑饉仍臻。又《淮南子·精神訓》仍仍然知盆瓴之足羞也。《註》仍仍,不得志之貌。又雲仍。《爾雅·釋親》昆孫之子爲仍孫,仍孫之子爲雲孫。又國名。《史記·夏本紀》少康娶於有仍氏。又姓。又叶人余切,音如。《柳宗元·佩韋賦》冶訐諫於昬朝兮,名崩弛而陷誅。苟縱直而不羈兮,乃變罹而禍

【令】◎ 〔~狐〕a.古地名,在今山西省临猗县一带;b.复姓。 | ◎ 量词,印刷用的原张平版纸五百张为一令。 | 1. 上级对下级的指示:命~。法~。朝(zhāo)~夕改。  2. 古代官名:县~。~尹。尚书~。  3. 使,使得:~人兴奋。  4. 时节:时~。节~。  5. 美好,善:~名。~辰。~闻(好名声)。  6. 敬辞,用于对方的亲属或有关系的人:~尊。~堂。~岳。~郎。~爱。  7. 短的词调(diào ),散曲中不成套的曲(多用于词调、曲调名):小~。如梦~。

【令】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力正切,零去聲。律也,法也,告戒也。《書·囧命》發號施令,罔有不臧。《禮·月令》命相布德和令。《周禮·秋官》士師掌士之八成,四曰犯邦令,五月撟邦令。又三令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令有先後,有令甲,令乙,令丙。又縣令。漢法,縣萬戸以上爲令,以下爲長。又時令,月令,所以紀十二月之政。又善也。《詩·大雅》令聞令望。《左傳·成十年》忠爲令德,非其人猶不可,况不令乎。又姓。又《集韻》郞丁切《正韻》離呈切,音零。厮役曰使令。又丁令,地名。見《前漢·張湯傳》。或作丁零。又令狐,亦地名。又令狐,複姓。又《詩·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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