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祀典诚有诸——和人过韩柱国庙一首

平仄:仄 仄 平 仄 平

拼音: yǒu|yòu chéng zhū sì diǎn

祀典诚有诸释义
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
【有】〔古文〕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

【诚】1. 真心:~恳。~朴。~实。~挚。忠~。心悦~服。  2. 实在,的确:~然。~有此事。 方言集汇

【诚】《唐韻》氏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時征切,音成。《說文》信也。《廣雅》敬也。《增韻》純也,無僞也,眞實也。《易·乾卦》閑邪存其誠。《疏》言防閑邪惡,當自存其誠實也。《書·太甲》鬼神無常享,享于克誠。《傳》言鬼神不係一人,能誠信者則享其祀。《眞德秀曰》唐虞時未有誠字,《舜典》允塞卽誠之義。至伊尹告太甲始見誠字。《禮·樂記》著誠去僞,禮之經也。《中庸》誠者,天之道也。誠之者,人之道也。《註》誠者,眞實無妄之謂。又《玉篇》審也。《禮·經解》故衡誠縣,不可欺以輕重。《註》誠,猶審也。或作成。又郡名。《唐書·地

【诸】1. 众,许多:~位。~君。~侯。  2. “之于”或“之乎”的合音:投~渤海之尾。  3. 犹“之”:“能事~乎?”。  4. 犹“于”:“宋人事资章甫适~越”。  5. 语助,无实在意义:“日居月~,照临下土”。  6. 姓。

【诸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廣韻》章魚切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專於切,渚平聲。《說文》辯也。《徐曰》別異之辭。《爾雅·釋訓》諸諸,便便,辯也。《註》皆言辭辯給也。又《玉篇》非一也。皆言也。《正韻》凡衆也。《書·舜典》歷試諸艱。《詩·邶風》孌彼諸姬。《史記·賈誼傳》紛亂諸事。又《廣雅》之也,於也。《穀梁傳·莊二十四年》迎者行見諸,舍見諸。《註》諸,之也。《禮·射義》射求正諸己。《註》諸,猶於也。又《韻會》語助辭。《詩·邶風》日居月諸。《疏》居,諸,語助也。《公羊傳·桓六年》其諸以病桓與。《註》其諸,辭也。又

【祀典】1.记载祭祀仪礼的典籍。《国语·鲁语上》:“凡禘、郊、祖、宗、报,此五者国之典祀也……非是,不在祀典。”南朝宋傅亮《为宋公修张良庙教》:“夫盛德不泯,义存祀典。”宋苏轼《奏乞封太白山神状》:“伏见当府郿县太白山,雄镇一方,载在祀典。”2.祭祀的仪礼。南朝宋颜延之《皇太子释奠会作诗》:“敬躬祀典,告奠圣灵。”唐陈羽《明水赋》:“神灵是享,祀典攸传。”清叶廷琯《吹网录·元氏封龙山颂》:“元氏在后汉为常山相治,故相与长史,得为境内之山陈请祀典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六八回:“须知我是受了煌煌祀典,只有諭祭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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