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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马兵法亡亦久——稽山农

韵脚:上四十四有

平仄:平 仄 平 仄 平 仄 仄

拼音: yì wáng|wú jiǔ sī mǎ bīng fǎ

司马兵法亡亦久释义

【亦】1. 副词,也,表示同样、也是:~无不可。~步~趋。  2. 又:“先君何罪?其嗣~何罪?”  3. 不过,只是:“王~不好土也,何患无士?”  4. 表示加强或委婉的语气:“呜呼,~盛矣哉!”“学而时习之,不~说乎?”  5. 姓。

【亦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羊益切。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夷益切,音睪。總也,又也。又傍及之詞。又姓。宋開禧進士亦尚節,明參將亦孔昭。又同奕。《詩·周頌》亦服爾耕。《箋》亦,大也。《正義》亦奕義通。 亦本作,象人左右兩腋形。《說文》與掖同。《詩·衡門序》誘掖其君。《釋文》《石經》作亦。亦,古掖字也,左右肘脅之閒曰掖。後从肉作腋。

【亡】1. 逃:逃~。流~。  2. 失去:~佚。~羊补牢。  3. 死:伤~。死~。  4. 灭:灭~。~国奴。救~。兴~。 | ◎ 古同“无”,没有。

【亡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武方切,音忘。失也。《孟子》樂酒無厭謂之亡。《註》謂廢時失事也。《家語》楚人亡弓,楚人得之。又滅也。《莊子·田子方》楚王與凡君坐。少焉,楚左右曰:凡亡者三。凡君曰:凡之亡也,不足以喪,吾存。又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以喪禮哀死亡。又逃也。《大學》舅犯曰:亡人無以爲寶。又《前漢·韓信傳》蕭何聞信亡,自追之。又與忘同。《詩·邶風》心之憂矣,曷維其亡。又《正韻》同無。《詩·邶風》何有何亡,黽勉求之。《毛傳》亡謂貧也。 《說文》从入从。《徐曰》音隱,隸作亡。《藝苑雌黃》古惟用兦字,秦時始以蕃

【久】1. 时间长:~远。~经。~已。~违(客套话,好久没见)。~仰(初次见面客套话,仰慕已久)。~别重逢。~而~之。  2. 时间的长短:住多~?三年之~。

【久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舉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已有切,音九。暫之反也。《易·繫辭》恆久也。《中庸》不息則久。《註》久,常於中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天乃道,道乃久。又待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四年》士伯曰:寡君以爲盟主之故,是以久子。又《說文》久,从後灸之,象人兩脛,後有距也。引周禮,久諸牆以觀其橈。◎按今《考工記·廬人》作灸,諸牆以眡其橈。註灸,猶柱也。釋文音救。又《儀禮·士喪禮》夏祝鬻餘飯用二鬲,于西牆不羃用疏布久之。《註》久讀爲灸。《疏》灸,塞義,謂直用麤布蓋鬲口爲塞也。又《韻補》叶舉里切,音几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

【司马】◎司马sīmǎ(1)[ministerofwarinancientchina]∶古代官名,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军政和军赋的长官。汉大将军、将军、校尉之属官都有司马,专掌兵事。隋唐州府佐吏有司马一人,位在别驾、长史之下,掌兵事,或位置贬谪及闲散官员座中泣下谁最多,江州司马青衫湿。——唐·白居易《琵琶行(并序)》(2)[surname]∶姓

【司马】1.官名。相传少昊始置。周时为六卿之一,曰夏官大司马。掌军旅之事。汉武帝元狩四年改太尉为大司马。后汉因之,旋又改名太尉,南北朝与大将军并称二大,至隋废。后世用作兵部尚书的别称,侍郎则称少司马。明申时行《题清秋出塞图》诗:“忆昔筹边赞庙謨,桓桓司马杰丈夫。”清孔尚任《桃花扇·辞院》:“下官杨文驄,昨奉熊司马之命,託侯兄发书寧南,阻其北上,已遣柳敬亭连夜寄去。”王季思注:“即兵部尚书熊明遇。”参阅《通典·职官二》。2.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大司马之属官,有军司马、舆司马、行司马、春秋晋作三军,每军别置司马。其后汉

【兵法】法bīngfǎ(1)[militarytactics;artofwar](2)用兵作战的方法、策略某自幼熟读兵书,颇知兵法。——《三国演义》(3)指《孙子兵法》故兵法忌之。(兵法,指《孙子兵法》。)——《资治通鉴》汉

【兵法】用兵作战的策略和方法。《战国策·秦策一》:“以大王之贤,士民之众,车骑之用,兵法之教,可以并诸侯,吞天下,称帝而治。”《孙子·形》:“兵法:一曰度,二曰量,三曰数,四曰称,五曰胜。”郭沫若《洪波曲》第七章一:“这是我们的传统兵法--‘水淹六军’。”2.兵书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:“汉兴,张良、韩信序次兵法,凡百八十二家,删取要用,定著三十五家。”明郎瑛《七修类稿·诗文一·山农刺时》:“﹝王冕﹞少明经不偶,即焚书读古兵法。”特指《孙子》。汉荀悦《汉纪·武帝纪三》:“军正閎、长史安曰:‘不然。《兵法》:“小敌之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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