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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十离宫取次游——送蒋朴之维阳

韵脚:下平十八尤

平仄:仄 平 平 平 仄 仄 平

拼音: gōng shí yóu sì lí qǔ cì

四十离宫取次游释义

【宫】1. 房屋(封建时代专指帝王的住所):~室。~廷。~殿。~观(guàn )(a.供帝王游乐的离宫;b.道教的庙宇)。~禁。~苑。~刑。  2. 神话中神仙居住的房屋:天~。龙~。蟾~。  3. 庙宇的名称:雍和~。  4. 一些文化娱乐场所:少年~。文化~。  5. 天文上黄道分为十二宫,每一宫三十度。  6. 中国古代五音之一,相当于简谱“1”。  7. 指“子宫”(妇女生殖器官)。  8. 姓。

【宫】《唐韻》居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雄切《正韻》居中切,音弓。《說文》室也。从宀,躳省聲。《白虎通》黃帝作宮室,以避寒暑。宮之言中也。《釋名》宮,穹也。屋見垣上穹隆然也。《詩·大雅》雝雝在宮。《周禮·內宰六宮註》婦人稱寢曰宮。宮者,隱蔽之言,天子謂之六寢。又《禮·儒行》儒有一畝之宮。《註》宮,牆垣也。《儀禮·士昏禮》母戒女曰:夙夜無違宮事,古者貴賤所居,皆得稱宮,至秦始定爲至尊所居之稱。又宗廟亦曰宮。《詩·召南》于以用之,公侯之宮。《孔氏曰》可以奉祭祀曰事,祭必於宗廟曰宮,互見其義也。又學名。《禮·曲禮》諸侯

【十】1. 数名,九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拾”代)。  2. 表示多、久:~室九空。  3. 表示达到顶点:~足。~成。

【十】《唐韻》《韻會》是執切《集韻》寔入切《正韻》寔執切,音拾。《說文》十,數之具也。一爲東西,丨爲南北,則四方中央具矣。易,數生于一,成于十。《易·繫辭》天九地十。《前漢·韓安國傳》利不十者,不易業。又通作什。《孟子》或相什百。《前漢·谷永傳》天所不饗,什倍於前。《枚乗傳》此其與秦地相什,而功相百。又《韻會》令官文書借作拾。又《陸游老學菴筆記》轉平聲,可讀爲諶。白樂天詩:綠浪東西南北路,紅欄三百九十橋。宋文安公宮詞:三十六所春宮館,一一香風送管絃。鼂以道詩:煩君一日殷勤意,示我十年感遇詩。

【游】1. 人或动物在水里行动:~泳。~水。  2. 不固定:~资。~走。~牧。~行。~学(古指离开本乡到外地或外国求学)。~击。~弋。~离。~子(离家久居外乡的人)。  3. 河流的一段:上~。中~。下~。  4. 交往,来往:交~。  5. 从容地行走:周~。~历。~逛。~兴(xìng)。~记。~说(shuō)。~山玩水。  6. 姓。

【游】〔古文〕汓《唐韻》以周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夷周切,音猷。水名。《水經注》淮水於淮浦縣枝分,北爲游水。又浮行也。《爾雅·釋水》順流而下曰遡游。《詩·秦風》遡游從之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閽人,王宮每門四人,囿游亦如之。《註》游,離宮也。又《管子·首憲篇》分理以爲十游,游爲之宗。又《尚書·考靈曜》地有四游,常動而人不知。又玩物適情之意。《禮·少儀》士依於德,游於藝。又閒曠也。《禮·王制》無游民。又自適貌。《詩·小雅》愼爾優游。又枝葉扶疏貌。《詩·鄭風》隰有游龍。《傳》龍紅草也。《箋》游,猶放縱也。言紅草放縱枝葉于隰中

【四】1. 数名,三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肆”代):~方。~边。~序(即“四季”)。~体(a.指人的四肢;b.指楷、草、隶、篆四种字体)。~库(古籍经、史、子、集四部的代称。亦称“四部”)。~君子(中国画中对梅、兰、竹、菊四种花卉题材的总称)。  2.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“6”。

【四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息利切,音泗。《說文》囗,四方也。八,別也。囗中八,象四分之形。又《玉篇》隂數次三也。《正韻》倍二爲四。《易·繫辭》天一地二,天三地四,天五地六,天七地八,天九地十,五位相得而各有合。《又》兩儀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宋有四象,慶元閒知汀州府。又《正字通》今官司文移變四作肆,防詐譌易,非四之本義也。又《集韻》息七切,音悉。關中謂四數爲悉。○按《正字通》云平聲音司,引《樂譜》四五讀司烏,不知此特口變易,非四有司音也。《正字通》誤。

【离】1. 相距,隔开:距~。太阳是~地球最近的恒星。  2. 离开,分开:分~。~别。~家。~散(sàn)。~职。~异。~间(jiàn )。支~破碎。  3. 缺少:办好教育~不开教师。  4. 八卦之一,符号是“☲”,代表火。  5. 古同“罹”,遭受。  6. 古同“缡”,妇女的佩巾。  7. 〔~~〕形容草木茂盛,如“~~原上草,一岁一枯荣”。  8. 姓。 典

【离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丑知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抽知切,音摛。同魑。又《韻會》鄰知切。同離。明也,麗也。易卦名。又散也,違也。《晉書·宣帝紀》司馬公尸居餘氣,形神已离。亦同離。(離)《唐韻》呂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鄰知切,音驪。《說文》黃倉庚也,鳴則蠶生。从隹离聲。《玉篇》亦作鸝。《廣韻》今用鸝爲鸝黃,借離爲離別。《集韻》或作鵹。又卦名。《易·離卦》彖曰:離,麗也。《玉篇》離,明也。又《玉篇》散也。《廣韻》近曰離,遠曰別。《揚子·方言》參蠡,分也。秦晉曰離。《易·乾卦》進退無恆,非離羣也。《待王風》有女仳離。又《玉篇

【取次】亦作“取此”。1.随便,任意。晋葛洪《抱朴子·祛惑》:“此儿当兴卿门宗,四海将受其赐,不但卿家,不可取次也。”唐杜甫《送元二适江左》诗:“经过自爱惜,取次莫论兵。”元郑光祖《倩女离魂》第一折:“兀的不取次弃舍,等閒抛掉。”汪文溥《子美嘱题化佛化装百相即柬亚子》诗:“有时西笑入长安,七贵三公取次看。”2.草草,仓促。《敦煌变文集·叶净能诗》:“何不揭毡看验之?取此行麁疎法令。”宋陆游《秋暑夜兴》诗:“呼童持烛开藤纸,一首清诗取次成。”元朱庭玉《青杏子·送别》曲:“肠断处,取次作别离。”3.次序。北齐斛律羡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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