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去六至
平仄:仄 仄 平 仄 平
拼音: cuò yìn chū zhī sì
【错】1. 不正确,与实际不符:差~。过~。~讹。~谬。~觉。~怪。不~。~爱。将~就~。 2. 交叉着:交~。~乱。~杂。~综(纵横交叉)。~动。~落(交错纷杂)。盘根~节。 3. 叉开:~开。~车。~过机会。 4. 用来打磨玉石的石头:它山之石,可以为~。 5. 打磨玉石:攻~。 6. 镀金、银,涂饰:~金。~银。~彩镂金。
【错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倉各切《韻會》淸各切《正韻》七各切,音厝。《說文》金涂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錯刀,以黃金錯其文,一刀直五千,與五銖錢行。《註》錯刀,王莽錢。《張衡詩》何以贈之金錯刀。又《詩·大雅》簟茀錯衡。《傳》錯衡,文衡也。《史記·趙世家》剪髮文身,錯臂左衽。《註》錯臂亦文身,謂以丹靑錯畫其臂。又《玉篇》鑢也。《書·禹貢》錫貢磬錯。《疏》治玉石曰錯。磬有以玉爲之者,磬錯,謂治磬錯也。又《正韻》厲石也。《詩·小雅》他山之石,可以爲錯。《傳》錯,石也,可以琢玉。《釋文》錯,厲石也。又《玉篇》雜也。《書
【印】1. 图章,戳记:~章。~玺。~记。~把子(亦喻政权)。 2. 痕迹:手~。指~。~子(a.痕迹;b.高利贷的一种,全称“~~钱”)。 3. 用油墨、染料之类把文字或图画留在纸、布、器皿等材料上:~刷。排~。~制。~发(fā)。 4. 彼此符合:~证。心心相~。 5. 外界事物反映在脑中所留下的形象:~象。 6. 姓。
【印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於刃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伊刃切《正韻》衣刃切,因去聲。《說文》執政所持信也。从爪从卪。卪象相合之形。今文作卩,瑞信也。手爪以持印。會意。《廣韻》符,印也。印,信也,亦因也,封物相因付。《增韻》刻文合信也。《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》二千石皆銀印,二百石以上皆銅印。《註》師古曰:刻文云:某官之印。又姓。《廣韻》左傳,鄭大夫印段,出自穆公子印,以王父字爲氏。
【出】1. 从里面到外面:~访。初~茅庐。~笼。 2. 往外拿,支付:~力。~钱。~谋画策。入不敷~。 3. 离开:~发。~轨。~嫁。 4. 产生,生长:~产。~品。~人才。 5. 发生:~事。 6. 显露:~现。~名。 7. 超过:~色。~类拔萃(超出同类之上)。 8. 来到:~席。~勤。 9. 引文、典故来源于某处:~处(chù)。语~《孟子》。 10. 显得量多:这米~饭。 11. 放在动词后,表示趋向或效果:提~问题。 12. 传(chuán)奇中的一回,戏曲的一个独立剧目。
【出】《唐韻》赤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尺律切,春入聲。《說文》進也。《廣韻》見也,遠也。《增韻》出入也,吐也,寫也。又生也。《爾雅·釋訓》男子謂姊妹之子爲出。《左傳·成十三年》康公,我之自出。《註》秦康公,晉之甥也。又《周禮·秋官·大司》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殺。《註》出謂越獄逃亡也。又《增韻》斥也。《正韻》亦作黜絀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尺類切《正韻》蚩瑞切,推去聲。自中而外也。又《正韻》凡物自出,則入聲。非自出而出之,則去聲。然亦有互用者。又叶尺僞切,吹去聲。《詩·小雅》匪舌是出,維躬是瘁。又叶敕律切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【四】1. 数名,三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肆”代):~方。~边。~序(即“四季”)。~体(a.指人的四肢;b.指楷、草、隶、篆四种字体)。~库(古籍经、史、子、集四部的代称。亦称“四部”)。~君子(中国画中对梅、兰、竹、菊四种花卉题材的总称)。 2.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“6”。
【四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息利切,音泗。《說文》囗,四方也。八,別也。囗中八,象四分之形。又《玉篇》隂數次三也。《正韻》倍二爲四。《易·繫辭》天一地二,天三地四,天五地六,天七地八,天九地十,五位相得而各有合。《又》兩儀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宋有四象,慶元閒知汀州府。又《正字通》今官司文移變四作肆,防詐譌易,非四之本義也。又《集韻》息七切,音悉。關中謂四數爲悉。○按《正字通》云平聲音司,引《樂譜》四五讀司烏,不知此特口變易,非四有司音也。《正字通》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