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一東
平仄:仄 平 仄 平 仄 仄 平
拼音: sòng zhī shàn míng yǒu|yòu gōng
【宋】1.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,在今河南省商丘市一带。 2. 中国朝代名:南~。~代。~词。 3. 响度单位,一宋约相当于人耳刚能听到的声音响度的一千倍,等于1000毫宋。 4. 姓。 典
【宋】《唐韻》《韻會》蘇統切《集韻》蘇綜切,音送。《說文》居也,从宀从木。《徐曰》木所以成室,以居人也。又國名,微子所封地,卽閼伯之商丘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宋,大辰之虛也。又州名,隋置宋爲應天府,今河南歸德府是也。又姓。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【善】1. 心地仁爱,品质淳厚:~良。~心。~举。~事。~人。~男信女。慈~。 2. 好的行为、品质:行~。惩恶扬~。 3. 高明的,良好的:~策。~本。 4. 友好,和好:友~。亲~。和~。 5. 熟悉:面~。 6. 办好,弄好:~后。 7. 擅长,长(cháng )于:~辞令。多谋~断。 8. 赞许:“群臣百姓之所~,则君~之”。 9. 好好地:~待。~罢甘休。 10. 容易,易于:~变。~忘。多愁~感。 11. 姓。
【善】〔古文〕譱《廣韻》常演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上演切,音蟺。《說文》吉也。《玉篇》大也。《廣韻》良也,佳也。《書·湯誥》天道福善禍淫。又《詩·鄘風》女子善懷。《箋》善,猶多也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嘗饌善,則世子亦能食。《註》善謂多于前。又《禮·曲禮·入國不馳註》馳善躙人也。《疏》善猶好也,車馳則好行刺人也。又《禮·王制註》善士謂命士也。又《禮·學記》相觀而善之謂摩。《疏》善猶解也。又《禮·少儀》問道藝,曰:子習于某乎,子善于某乎。《疏》道難,故稱習。藝易,故稱善。又《前漢·西域傳》鄯善國,本名樓蘭王。又與單
【鸣】1. 鸟兽或昆虫叫:~啭。~唱。~叫。~禽。鸟~。 2. 发出声音,使发出声音:~响。~奏。孤掌难~。 3. 声明,发表意见、情感:~谢。~冤。百家争~。 4. 闻名,著称:“以文~江东”。
【鸣】《唐韻》武兵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眉兵切,音明。《說文》鳥聲也。《玉篇》聲相命也,嘷也。《詩·大雅》鳳凰鳴矣,于彼高岡。又獸亦曰鳴。《易·說卦傳》其於馬也爲善鳴。又《增韻》凡出聲皆曰鳴。《禮·學記》叩之以小,則小鳴。叩之以大,則大鳴。《莊子·德充符》子以堅白鳴。又鳥名。《山海經》弇州山有五彩之鳥,仰天鳴,名曰鳴鳥。《書·召誥》我則鳴鳥不聞。《音義》馬云:鳴鳥,謂鳳凰也。又姓。出《姓苑》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眉病切,音命。鳥相呼也。《馬融·長笛賦》山雞晨羣,野雉朝雊。求偶鳴子,悲號長嘯。《註》鳴,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【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
【公】1. 正直无私,为大家利益:~正。~心。大~无私。 2. 共同的,大家承认的:~理。~式。~海。~制。 3. 国家,社会,大众:~共。~安(社会整体的治安)。~众。~民。~论(公众的评论)。 4. 让大家知道:~开。~报。~然。 5. 封建制度最高爵位:三~(中国周代指“太师”、“太傅”、“太保”;西汉指“大司徒”、“大司马”、“大司空”)。~子。~主。 6. 敬辞,尊称男子:海~。包~。诸~(各位)。 7. 雄性的:~母。~畜。 8. 对长辈和年老人的称呼:~~。外~(外祖父)。 9.
【公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古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沽紅切,音工。《說文》平分也。从八从厶。八,猶背也。厶音私。《韓非曰》自營爲厶,背厶爲公。《徐曰》會意。《爾雅·釋言》無私也。《書·周官》以公滅私,民其允懷。又《玉篇》方平也,正也,通也。又《禮·禮運》大道之行,天下爲公。《註》公猶共也。又爵名,五等之首曰公。《書·微子之命》庸建爾于上公。又三公官名。《韻會》周太師,太傅,太保爲三公。漢末大司馬,大司徒,大司空爲三公。東漢太尉,司徒,司空爲三公。又官所曰公。《詩·召南》退食自公。又父曰公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家公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