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仄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rù bàn xiàn|xuán 2 guī cháo
【入】1. 进,由外到内:进~。~梦。 2. 适合,恰好合适:~选。~耳。
【入】《唐韻》人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日汁切《正韻》日執切,任入聲。《說文》內也。《玉篇》進也。《禮·少儀》事君,量而後入。《檀弓》孟獻子比御而不入。《註》言雖比次婦人之當御者,猶不入寢也。又《春秋·隱二年》莒人入向。《定六年》於越入吳。《傳》造其國都曰入,弗地曰入。《註》謂勝其國邑,不有其地也。入者,逆而不順,非王命而入人國也。又《廣韻》納也,得也。又《增韻》沒也。又《楞嚴經》六入謂六塵,卽眼入色,耳入聲也。又《敎坊記》每日常在天子左右爲長入。漢典考證:〔《檀弓》孟子比御而不入。〕 謹照原書孟子改爲孟獻子。 考
【伴】1. 同在一起而能互助的人:伙~。~侣。 2. 陪同:~随。陪~。~和(hè)。~舞。~奏。~读(古代官名,中国宋代有南北院伴读,负责宗室子弟的教学,辽、金至明代,皆为亲王府官)。
【伴】《廣韻》蒲管切,盤上聲。侶也,依也,陪也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薄半切,盤去聲。義同。宋時有館伴使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普半切,音判。《詩·大雅》伴奐爾游矣。《註》伴奐,閒暇意。又《韻補》叶皮變切,音卞。《楚辭·九章》衆駭遽以離心兮, 又何以爲此伴也。同極而異路兮,又何以爲此援也。援音是願。
【县】1. 行政区划单位,旧时属于州、府、道,现由直辖市、地级市、自治州等领导。 2. 姓 | ◎ 古同“悬”。
【县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涓切,音懸。《說文》繫也。《註》徐鉉曰:此本是縣挂之縣,借爲州縣之縣。今俗加心,別作懸,義無所取。《易·繫辭》縣象著明,莫大乎日月。《詩·周頌》應田縣鼓。《周禮·春官·小胥》正樂縣之位。《儀禮·燕禮》樂人縣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曲縣繁纓以朝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縣隔千里。又《廣韻》黃練切《集韻》熒絹切,音炫。《正韻》形甸切,音現。《釋名》縣,懸也,懸係于郡也。《廣韻》古作寰。楚莊王滅陳爲縣,縣名自此始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邦縣之賦。《註》邦縣四百里。又《地官·小司徒》四甸爲縣。又
【随】1. 跟着:~从。~员。~葬。~即(立刻)。~行(xíng )。~身。~喜。~波逐流。~行(hāng )就市。 2. 顺从,任凭:~意。~口。~宜。~和。~俗。~笔。~遇而安。 3. 顺便,就着:~带。~手关门。 4. 像:他长得~他父亲。 5. 姓。
【随】〔古文〕遀追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旬爲切,音隋。《廣韻》從也,順也。《書·禹貢》隨山刊木。《易·象》隨風巽,君子以申命行事。《詩·大雅》無縱詭隨。《傳》詭,人之善。隨,人之惡者。又易卦名。又《易·咸卦》咸其股,執其隨往吝。《註》隨,謂趾也。《疏》腓動,則足隨之,故謂足爲隨。又《艮卦》艮其腓,不拯其隨。又《儀禮·鄕射禮》其閒容弓,距隨長武。《註》距隨者,物橫畫也。始前足至東頭爲距,後足來合而南面爲隨。又地名。《左傳·隱五年》翼侯奔隨。《註》隨,晉地。又國名。漢爲縣。《左傳·桓六年》楚武王侵隨。《註》隨國,
【归】1. 返回,回到本处:~国。~程。~侨。~宁(回娘家看望父母)。~省(xǐng )(回家探亲)。~真反璞。 2. 还给:~还。物~原主。 3. 趋向,去往:~附。众望所~。 4. 合并,或集中于一类,或集中于一地:~并。~功。~咎。 5. 由,属于:这事~我办。~属。 6. 结局:~宿(sù)。 7.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:九~。 8. 古代称女子出嫁:“之子于~,宣其室家”。 9. 自首。
【潮】1. 海水因为受了日月的引力而定时涨落的现象:~水。~汐。涨~。落~。~汛。~流。~涌。 2. 像潮水那样汹涌起伏的:思~。热~。新~。~红。~热。心~澎湃。 3. 湿:~气。返~。~湿。 4. 方言,技术不高:手艺~。
【潮】《唐韻》直遙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馳遙切,音晁。《說文》水朝宗於海。《王充·論衡》水者,地之血脈,隨氣進退而爲潮。《初學記》水朝夕而至曰潮。《皇極經世》海潮者,地之喘息也。隨月消長,早曰潮,晚曰汐。又州名。《廣輿記》本南海揭陽地,隋曰潮州,唐曰潮陽,明爲潮州府。又伺潮,雞名。《述異記》伺潮雞,潮水上則鳴。又望潮,魚名,出台州臨海縣。 《說文》本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