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遂分儒与释——题仁义寺

平仄:平 平 平 平 仄

拼音: suì shì fēn|fèn rú yǔ|yù|yú

遂分儒与释释义

【遂】1. 顺,如意:~心。~愿。  2. 成功,实现:未~。功成名~。  3. 于是,就:服药后头痛~止。  4. 通达:“何往而不~”。  5. 进,荐:“不能退,不能~”。 典

【遂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徐醉切,音穟。《廣韻》達也。《禮·月令》慶賜遂行,毋有不當。《註》言通達施行,使之周徧也。《前漢·王陵傳》上佐天子理隂陽,下遂萬物之宜。又進也。《易·大壯》不能退,不能遂。《書·仲虺之誥》顯忠遂良。《註》良則進之也。又成也,從志也。《禮·月令》百事乃遂。《註》遂,猶成也。《詩·衞風》言旣遂矣。又稱也。《詩·曹風》不遂其媾。又竟也。《前漢·平傳》吾聞先生事魏不遂。又盡也。《禮·曲禮》有後入者,闔而勿遂。《註》遂,闔之盡也。又《正韻》因也,兩事相因而及也。《詩·邶風》問

【释】1. 解说,说明:解~。注~。~文。~义。  2. 消除,消散:~疑。~怨。涣然冰~(像冰融化了一样,嫌隙和疑虑都完全消除)。  3. 放开,放下:~放。保~。手不~卷。  4. 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的简称,后泛指佛教:~氏。~教。~子(和尚)。~藏(zàng )(佛教经典的总汇,分经、律、论三藏,包括汉译佛经和中国的一些佛教著述)。~典。

【释】《唐韻》賞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施隻切,音適。《說文》解也。从釆,釆取其分別物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九年》春王正月,公在楚,釋不朝正于廟也。《註》釋,解也。《疏》解釋公所以不得親自朝正也。《吳語》乃使行人奚斯釋言於齊。《註》釋,解也。以言自解。又《廣韻》捨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今農事棄捐,而采銅者日蕃,釋其耒耨,冶鎔炊炭。《管子·霸形篇》釋實而攻虛,釋堅而攻膬,釋難而攻易。又消也,散也。《前漢·景十三王傳》骨肉冰釋。《註》師古曰:冰釋,言消散也。《淮南子·俶眞訓》北方有不釋之冰。又放也。《書·多方》開釋無辜,亦克

【分】1. 区划开: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条~缕析。~解。  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~发。~忧。~心劳神。  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~会。~行(háng )。  4. 散,离:~裂。~离。~别。~崩离析。~门别类。  5. 辨别:区~。~析。  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~之一。  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~。春~。秋~。 | 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~所当然。身~。~内。恰如其~。安~守己。  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~。天~(天资)。情~(情谊)。

【分】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又《玉篇》隔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又《唐韻》扶問切

【儒】1. 指读书人:~生。腐~。通~(指博识多闻的大学者)。~林(儒者之林,旧指学术界)。~雅(读书人所具有的温文尔雅的风貌)。  2. 中国春秋战国时代以孔子、孟子为代表的一个学派:~家。~教(即“孔教”)。~士。~术。~学。  3. 古同“懦”,懦弱。

【儒】《唐韻》人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汝朱切,音襦。學者之稱。《揚子·法言》通天地人曰儒。《周禮·天官》四曰儒,以道得民。又侏儒,短人也。又侏儒,柱名,與株檽同。《韓愈·進學解》欂櫨侏儒。又與偄同。《隸釋魯峻孟郁》儒作偄。

【与】1. 和,跟:正确~错误。~虎谋皮。生死~共。  2. 给:赠~。~人方便。  3. 交往,友好:相~。~国(相互交好的国家)。  4. 〔~其〕比较连词,常跟“不如”、“宁可”连用。  5. 赞助,赞许:~人为善。 | ◎ 参加:参~。~会。 | ◎ 同“欤”。

【与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同與。《說文》賜予也。一勺爲与。《六書正譌》寡則均,故从一勺。(與)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弋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,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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