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平 仄 平
拼音: 2 suǒ yǎng|áng shèng xián
【唯】1. 义同“惟”:~物论。~心论。~物史观。~心史观。~理论。~名论。 2. 答应的声音:~~(a.谦卑的应答声;b.鱼相随而行的样子,如“其鱼~~”)。~~诺诺。~~否否。
【唯】《廣韻》以追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夷隹切,音惟。《玉篇》唯,獨也。《集韻》專辭。《易·乾卦》其唯聖人乎。《詩·小雅》唯酒食是議。《韻會》六經惟維唯三字皆通。作語辭。又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益州郡來唯縣。又《集韻》視隹切,音垂。與誰同。何也。又《唐韻》以水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愈水切,音。《說文》諾也。《禮·曲禮》必慎唯諾。《釋文》唯,于癸反。徐,于比反。沈,以水反。《又》父召無諾,先生召無諾,唯而起。又《內則》能言,男唯,女兪。《戰國策》范睢曰唯唯。又《詩·齊風》其魚唯唯。《傳》唯唯,出入不制也。《箋》唯唯,行相
【所】1. 处,地方:住~。哨~。场~。处~。 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~。派出~。 3. 量词,指房屋:一~四合院。 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~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~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~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~有。各尽~能。~向无敌。有~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 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~敬。 6. 姓。
【所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疏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爽阻切,數上聲。《說文》伐木聲也。从斤,戶聲。又處所。《詩·鄭風》獻于公所。又《商頌》及爾斯所。又《漢制》車駕所在曰行在所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故所在曰行在所。又《關西方言》致力于一事爲所。所謂絕利一源也。《書·無逸》君子所其無逸。又《召誥》王敬作所。又語辭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,觀其所由。又誓辭。《論語》予所否者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所不與舅氏同心者。又指物之辭。《禮·檀弓》其高可隱也。《註》謂高四尺所。《前漢·疏廣傳》問金餘尙有幾所。《註》幾所,猶幾許也。《
【仰】1. 脸向上,与“俯”相对:~首。~望。 2. 敬慕:久~。敬~。 3. 依赖:~承。~赖。~仗。~人鼻息。 4. 旧时公文用语。上行文中用在“请、祈、恳”等字之前,表示恭敬;下行文中表示命令:~即尊照。 5. 服下,指服毒:~药(服毒药自杀)。~毒。 6. 姓。 | ◎ 古同“昂”,情绪高。
【仰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魚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語兩切,音。舉首望也。《易·繫辭》仰以觀于天文。《詩·小雅》或棲遲偃仰。又心慕曰企仰。又以尊命曰仰。今公家文移,上行下,用仰字。《前漢·孝文帝紀》詔定三恪禮儀體式,亦仰議之。《註》仰議,猶言議於朝也。又姓。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魚向切,音。恃也。俟也,資也。《戰國策》東周之民,可令一仰西周。《註》有望於上則仰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衣食仰給縣官。又《韻會》疑剛切,音昂。《周禮·地官·保氏軍旅之容註》軍旅之容,闞闞仰仰。《釋文》五剛反,亦作卬。◎按《集韻》卬本仰字省文。又《楚辭·
【圣贤】◎圣贤shèngxián[sage]圣人与贤人的合称;亦指品德高尚,有超凡才智的人既加冠,益慕圣贤之道。——明·宋濂《送东阳马生序》
【圣贤】1.圣人和贤人的合称。亦泛称道德才智杰出者。《易·鼎》:“彖曰:圣人亨以享上帝,而大亨以养圣贤。”汉司马迁《报任少卿书》:“《诗》三百篇,大底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。”北齐颜之推《颜氏家训·序致》:“夫圣贤之书,教人诚孝、慎言、检迹、立身、扬名,亦已备矣。”唐韩愈《重答张籍书》:“吾子不以愈无似,意欲推而纳诸圣贤之域。”明王守仁《传习录》卷上:“知而不行,只是未知,圣贤教人知行,正是要復那本体,不是着你只恁的便罢。”清秋瑾《同胞苦》歌:“手提白刃觅民贼,捨身救民是圣贤。”老舍《骆驼祥子》七:“他一向没遇到过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