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十七眞
平仄:平 平 平
拼音: chēn tà bù|fǒu
【嗔】1. 怒,生气:~怒。~喝(hè ㄏㄜˋ)。~诟。~斥。~睨。 2. 对人不满,怪罪:~着。~怪。~责。
【嗔】《廣韻》徒年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亭年切,音田。《說文》盛氣也。《玉篇》聲也。引《詩》振旅嗔嗔。○按今《詩·小雅》本作闐闐。又《廣韻》昌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稱人切,音。《廣韻》本作瞋,怒也。《集韻》本作謓,亦作。《韻會》嗔本音田,至唐聲尚如此,今俗則以爲瞋嫌字矣。
【踏】1. 用脚踩:~步。~板。~青(春天到郊外散步。亦称“踏春”)。~雪。~月。践~。糟~。脚~实地。 2. 亲自到现场去:~看。~勘。~查。~访。 典
【踏】《廣韻》他合切《集韻》託合切,音塔。《玉篇》足著地也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達合切,音沓。踐也。《說文》本作蹋。今文作踏。或作蹹。《郭茂倩·樂府》有踏歌詞、踏歌行。
【不】1. 副词。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