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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史骈奏——明道元年章献明肃皇太后朝会十五首

韵脚:去五十候

平仄:仄 仄 平 仄

拼音: pián 4 tài shǐ

太史骈奏释义

【骈】1. 两马并驾一车:~驰。  2. 两物并列,成双的,对偶的:~句。~俪。~文。~体。~枝。~衍(并列相连)。

【骈】《正字通》俗騈字。

【奏】1. 作乐(yuè ㄩㄝˋ),依照曲调吹弹乐器:演~。~国歌。~鸣曲。  2. 封建时代臣子对皇帝陈述意见或说明事情:启~。~议。~疏。~折。~本。~对。  3. 呈现,取得:~效。~功。~捷(取得胜利)。大~奇功。 典

【奏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則切,諏去聲。進也,薦也。《書·舜典》敷奏以言。《詩·小雅》以奏膚公。又樂一更端曰奏,故九成謂之九奏。《周禮·春官》九奏乃終,謂之九成。《詩·小雅》樂具入奏。《禮·樂記》節奏合以成文。《註》節謂曲節,奏謂動作。《漢書》作族。《嚴安傳》調五聲,使有節族。又類。《晉法》召王公以一尺奏,王公以下用一尺版。又人臣言事章疏曰奏。《前漢·汲黯傳》上嘗坐武帳,黯前奏事。又與腠通。《儀禮·公食大夫禮》載體進奏。《註》奏,謂牲體皮膚之理也。又與輳湊通。《前漢·成帝紀》帝帥羣臣,橫大河

【太史】grave;ishǐ(1)[anofficialwhoholdsastronomandcalendar]∶官名。三代为史官与历官之宅,朝廷大臣。后职位渐低,秦称太史令,汉属太常,掌天文历法。魏晋以后太史仅掌管推算历法。至明清两朝,修史之事由翰林院负责,又称翰林为太史(2)[HistoricalRecordswrittenbySiMaqian]∶指司马迁所著的《史记》参之太史。——唐·柳宗元《柳河东集》

【太史】周、春秋时太史掌记载史事、编写史书、起草文书,兼管国家典籍和天文历法等。秦汉曰太史令,汉属太常,掌天时星历。魏晋以后,修史之职归著作郎,太史专掌历法。隋改称太史监,唐改为太史局,宋有太史局、司天监、天文院等名称。元改称太史院。明清称钦天监;修史之职归之翰林院,故俗称翰林为太史。参阅《通典·职官八》、《续通典·职官八》。2.复姓。汉末有太史慈。见《三国志》本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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