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平 平 仄 平 平
拼音: fū|fú dé|děi|de gēng nǚ|rǔ jì
【夫】1. 旧时称成年男子:渔~。农~。万~不当之勇。 2. 旧时称服劳役的人:~役。拉~。 3. 〔~子〕a.旧时对学者的称呼;b.旧时称老师;c.旧时妻称夫;d.称读古书而思想陈腐的人。 4. 与妻结成配偶者:丈~。~妇。 | 1. 文言发语词:~天地者。 2. 文言助词:逝者如斯~。 3. 文言指示代词,相当于“这”或“那”:~猫至。
【夫】《唐韻》甫無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風無切,音膚。男子通稱。《禮·郊特牲》夫也者,以知帥人者也。《詩註》夫有傳相之德,而可倚仗,謂之丈夫。又男女旣配曰夫婦。《易·家人》夫夫婦婦。又先生長者曰夫子,妻稱夫亦曰夫子。又《禮·曲禮》天子有后,有夫人。又妾曰如夫人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齊侯好內,多內寵,內嬖如夫人者六人。又官名。《禮·王制·大夫註》大夫者,扶進人者也。又《周禮·地官》十夫有溝,百夫有洫,千夫有澮,萬夫有川。又十六以上不成丁,曰餘夫。又販夫。《周禮·地官》夕時而市,販夫販婦爲主。《白樂天詩》樓暗攢倡婦,堤喧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【耕】◎ 用犁把土翻松:~种(zhòng )。~作。~耘(耕地和除草,亦泛指劳动,如“着意~~,自有收获”)。笔~(喻写文章)。舌~(喻教书)。
【耕】〔古文〕畊《唐韻》古莖切《韻會》古庚切《正韻》古衡切,音更。《說文》犂也。古者井田,故从井。《易·无妄》六二不耕穫,不葘畬,則利有攸往。《禮·王制》三年耕,必有一年之食。九年耕,必有三年之食。《山海經》稷之孫曰叔均,是始作牛耕。又《正字通》凡致力不怠,謂之耕。又假它事代食,若力田然,亦曰耕。《揚子·法言》耕道得道,獵德得德,是獲饗也。吾不睹參辰之相比也。《拾遺記》賈逵門徒來學,不遠千里,獻粟盈倉。或云:逵非力耕,所謂舌耕也。《任彥昇·薦士表》旣筆耕爲養。《唐書·王勃傳》心織而衣,筆耕而食。《宋史·王韶傳》
【女】1. 女性,与“男”相对。古代以未婚的为“女”,已婚的为“妇”。现通称“妇女”:~人。~士。~流(含轻蔑意)。少(shào )~。 2. 以女儿作为人的妻(旧读nǜ)。 3. 星名,二十八宿之一。亦称“婺女”、“须女”。 | ◎ 古同“汝”,你。 汉
【女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尼呂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碾與切,茹上聲。《博雅》女,如也。言如男子之敎,人之陽曰男,隂曰女。《易·繫辭》坤道成女。《詩·小雅》乃生女子,載寢之地,載衣之裼,載弄之瓦。《禮·內則》女子生,設帨於門右。《淮南子·地形訓》土地各以類生,澤氣生女。又已嫁曰婦,未字曰女。《禮·曾子問》嫁女之家,三夜不息燭,思相離也。又星名。須女四星,主布帛,爲珍寶藏,一名婺女。十二月旦在北,二月旦中。又織女三星,天女也,主苽果絲帛,見《星經》。又水名。《山海經》嶧臯之山,其水出焉,東流注于激女之水。又女,九天
【绩】1. 把麻搓捻成线或绳:纺~。~麻。~火(古代夜间纺织时照明的灯火)。 2. 继:“子盍亦远~禹功而大庇民乎?” 3. 成果,功业:成~。功~。战~。 典
【绩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則歷切,音勣。《說文》絹也。《詩·陳風》不績其麻。又《書·堯典》庶績咸熙。《傳》績,功也。又《詩·大雅》維禹之績。《傳》績,業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績,繼也。又事也,成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