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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作之配——崇恩太后升袝十四首

韵脚:去十八隊

平仄:平 平 平 仄

拼音: pèi zhī tiān zuò

天作之配释义

【配】1. 两性结合:~偶。~种(zhǒng)。  2. 相互分工合作:~合。~器。  3. 用适当的标准加以调和:~料。~制。~伍。~药。~色。~餐。  4. 有计划地分派、安排:~备。~置。~给(jǐ)。分~。搭~。  5. 把缺少的补足:~套。~乐(yuè )。装~。  6. 衬托,陪衬:~搭。~角儿(jué)。~殿。红花~绿叶。  7. 够得上:~得上。  8. 古代把罪人遣放到边远地区充军:~军。发~。刺~。

【配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滂佩切《韻會》滂沛切,音嶏。《說文》酒色也。又《玉篇》匹也,媲也,對也,當也,合也。《易·繫辭》廣大配天地,變通配四時。《書·君牙》對揚文武之光命追配于前人。又夫婦曰配偶。《易·蒙卦·納婦吉傳》婦者,配己而成德者也。《詩·大雅》天立厥配,受命旣固。又《增韻》侑也。《易·豫卦》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《禮·雜記》男子祔于王父則配。又《禮·禮器》齊人將有事于泰山,必先有事于配林。《註》配林,林名。又《韻會》流隸也。《王溥·五代會要》晉天福三年,左街從人韓延嗣徒二年半,刺面,配華州,
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
【天作】犹天造,天生。谓自然形成。《诗·周颂·天作》:“天作高山,大王荒之。”毛传:“作,生;荒,大也。天生万物於高山,大王行道能安天之所作也。”唐韩愈《燕喜亭记》:“凡天作而地藏之,以遗其人乎?”明何景明《雨颂》:“相彼物矣,既鞠既靡;自我天作,乃奋而起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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