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一屋
平仄:平 平 平 平 平
拼音: 1 jú 1|3 tíng kāi
【株】1. 露出地面的树根:守~待兔。~连。~戮。 2. 棵儿,指整个的植物体:植~。 3. 量词,指植物:一~桃树。
【株】《唐韻》陟輸切《集韻》《類篇》鐘輸切《韻會》追輸切,音邾。《說文》木根也。徐曰:在土曰根,在土上曰株。《易·困卦》困于株木。《王肅註》謂最處底下也。又株枸,斷木也。《莊子·達生篇》承蜩者處身若橛株枸。又幹也。《韓非子·五蠹篇》宋人守株,冀復得兔。又木身也。《蜀志·諸葛表》成都有桑八百株。又與誅通。《釋名》罪及餘人曰誅。誅,株也,如株木根枝葉盡落也。又《類篇》株儒,短柱也。又株離,亦作侏離,樂名。《史記·樂書》四夷之樂,東方曰,南方曰任,西方曰株離,北方曰禁。又株林,邑名。《詩·陳風》胡爲乎株林。又《正韻》
【菊】1. 多年生草本植物,秋天开花,是观赏植物,有的花可以入药,亦可作饮料:~花。赏~。春兰秋~。 2. 姓。
【菊】《唐韻》《韻會》居六切,音掬。古作蘜、鞠。《爾雅》蘜,治蘠也。《郭註》今之秋華菊。《禮·月令》鞠有黃華。《屈原·離騷》夕餐秋菊之落英。又水名。《水經注》湍水又南,菊水注之,水出西北石礀山芳菊谿。又《韻補》訣力切。《賈島詩》九日不出門,十日見黃菊。灼灼耀繁英,美人無消息。《集韻》亦作蓻。漢典考證:〔《唐韻》《韻會》居六切,音掬。古作蘜。《說文》蘜,治牆也。《郭註》今之秋華菊。《禮·月令》蘜有黃華。〕 謹按郭註係爾雅之註,今改說文爲爾雅。照原文牆字改蘠字。月令蘜字改鞠字。古作蘜之下增鞠字。 考證:〔《唐韻》《
【几】1. 小或矮的桌子:茶~儿。 2. 将近,差一点:~乎。~至。 3. 苗头:知~其神乎。 | 1. 询问数量多少(估计不太大)的疑问词:~个人?~何(a.多少,如“人生~~?”b.研究点线面体的性质、关系和计算方法的学科,如“平面~~”)。 2. 表示不定的数目:~本书。~百人。
【几】《唐韻》居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舉履切《正韻》居里切,寄上聲。《說文》踞几也。《徐曰》人所凭坐也。《詩·大雅》或肆之筵,或授之几。《周禮·春官》五几,玉几,雕几,彤几,漆几,素几。《劉歆·西京雜記》漢制,天子玉几,冬加綈錦其上,謂之綈几。凡公侯皆竹木几,冬則細爲橐以馮之。《玉篇》案也。亦作机。《左傳·昭五年》設机而不倚。又几几,安重貌。《詩·豳風》赤舄几几。(幾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居衣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希切,音機。《說文》微也。《易·繫辭》幾者,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兢兢業業,一日二日萬幾。《傳
【庭】1. 堂阶前的院子:~院。~园。~除(“除”,台阶)。 2. 厅堂:~宇。~闱(父母所属内室,借指父母)。~训(父亲的教诲,亦指家教)。家~。 3. 审判案件的处所或机构:法~。 4. 古同“廷”,朝廷。
【庭】《唐韻》特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唐丁切,音亭。《說文》宮中也。《玉篇》庭,堂階前也。《易·節卦》不出戸庭,无咎。《周禮·天官·閽人》掌埽門庭。又官名。《周禮·秋官》庭氏。《註》主射夭鳥,令國中淸潔如庭者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直也。《疏》庭條,直也。《詩·小雅》播厥百穀,旣庭且碩。又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庭州,貞觀十四年置,長安二年,爲北庭都護府,有後庭縣。《廣韻》卽漢車師後王庭之地,本烏孫國土,其前王庭,卽交河縣也。又天庭,星名。《石氏星傳》龍星左角曰天田,右角曰天庭。又洞庭,湖名。《楚辭·九歌》洞庭
【开】1. 启,张,把关闭的东西打开:~启。~化。~诚布公。 2. 分割:对~。三十二~本。 3. 通,使通:~导。~窍。 4. 使显露出来:~采(挖掘矿物)。~发。 5. 扩大、发展:~扩。~拓。 6. 发动或操纵:~动。~车。 7. 起始:~始。~宗明义。 8. 设置、建立:~创。~国。~设。 9. 列举,写出:~单子。~发票。 10. 支付:~销。~支。 11. 沸腾,滚:~水。 12. 举行:~运动会。 13. 放在动词后面,表示效果:躲~。 典
【开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苦哀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丘哀切,音侅。《說文》張也。《廣韻》解也。《韻會》啟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闢也。又《五音集韻》通也。《易·乾卦疏》亨通也。會合萬物,令使開通而爲亨也。又發也。《禮·學記》故君子之敎喻也。開而勿達。《註》開謂發頭角。《疏》但爲學者,開發大義頭角而已。又釋也。《易·乾坤卦文言疏》諸卦及爻,皆從乾坤而出,故特作文言,以開釋之。《書·多方》殄戮多罪,亦克用勸,開釋無辜,亦克用勸。又《韻會》條也。又始也。《後漢·馮衍傳》開歲發春兮,百卉含英。《註》開、發,皆始也。《禮·檀弓》曩者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