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/ 宋诗 / 采桑子

偷取笙吹——采桑子

韵脚:上平五支

平仄:平 仄 平 平

拼音: shēng qǔ chuī tōu

偷取笙吹释义

【笙】◎ 管乐器名,一般用十三根长短不同的竹管制成,吹奏:~歌。芦~。~管乐(yuè)。

【笙】《唐韻》《廣韻》所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師庚切,音生。《廣韻》樂器也。《世本》隨作笙。一曰女媧作。《說文》笙,十三簧,象鳳之身也。正月之音,物生,故謂之笙。《釋名》笙,生也。象物貫地而生也。《博雅·釋樂》以瓠爲之,十三管,宮管在左方。《白虎通》笙者大蔟之氣,象萬物之生故謂之笙。《爾雅·釋樂》大笙謂之巢,小者謂之和。《註》大者十九簧,和,十三簧者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匏曰笙。《註》匏,瓠也。列管瓠中,施簧管端。《書·益稷篇》笙鏞以閒。《詩·小雅》笙磬同音。《周禮·春官》笙師掌敎歙竽、笙。又細也。《揚子·方

【取】1. 拿:索~。~书。~款。窃~。  2. 选择:选~。~材。~景。~道。~样。  3. 采用:采~。听~。吸~。可~。~精用弘。  4. 得到,招致:获~。~经。~偿。~悦。  5. 消去:~消。~缔。

【取】《唐韻》七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此主切,娶上聲。《說文》捕取也。从又耳。《玉篇》資也,收也。《廣韻》受也。《增韻》索也。《禮·儒行》力行以待取。《史記·魯仲連傳》爲人排難解紛,而無取也。《管子·白心篇》道者,小取焉則小得福,大取焉則大得福。又《韻會》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。又《前漢·王莽傳》考論五經,定取禮。《註》師古曰:取,讀曰娶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逡須切,音趨。《集韻》取慮,縣名,在臨淮。又《集韻》雌由切,音秋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留浚儀。《註》師古曰:取慮,縣名。音秋盧。取又音趨。又《集韻》《

【吹】1. 合拢嘴唇用力出气:~打。~灯(a.把灯火吹灭;b.喻人死亡;c.喻失败、垮台)。~毛求疵。~鼓手(a.办婚、丧事时吹奏鼓乐的人;b.胡乱吹捧和宣扬别人的人)。~灰之力。  2. 说大话:~牛。~嘘。  3. 类似吹的动作:~拂。风~草动。  4. (事情)失败:~台。  5. 消息流传,鼓动宣传:鼓~。

【吹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昌垂切《集韻》姝爲切《韻會》樞爲切,音炊。《說文》噓也。《玉篇》出氣也。《莊子·逍遙遊》野馬也,塵埃也,生物之以息相吹也。《詩·小雅》鼔瑟吹笙。又吹噓。《揚子·方言》吹,助也。《註》吹噓,相佐助也。又《集韻》亦作龡。《周禮·春官》笙師掌敎龡竽笙。又同炊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可炊而傹也。《註》炊與吹同。傹當爲僵。言可以氣吹之而僵仆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尺僞切,音。《廣韻》鼔吹也。《禮·月令》上丁,命樂正入學習吹。《又》季冬,命樂師大合吹而罷。《爾雅·釋樂》徒吹謂之和。《古今樂錄》漢樂有鼓吹

【偷】1. 窃取,趁人不知时拿人东西:~窃。~吃。小~儿(t島r )。  2. 行动瞒着人:~~。~看。~听。~渡。~袭。~税。~天换日(喻暗中改变重大事物的真相以欺骗别人)。  3. 抽出时间:~空儿。~暇。~闲。  4. 苟且:~安。~生。~幸。~合苟容(苟且迎合别人的意思以求容身。亦称“偷合取容”)。

【偷】《廣韻》託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他侯切,透平聲。《說文》苟且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子產曰:晉政多門,貳偷之不暇。又《禮·表記》安肆日偷。又《爾雅·釋言》佻也。《廣韻》盜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偷得利,而後有害,偷得樂,而後有憂者,聖人不爲也。又薄也。《左傳·襄三十一年》趙孟之語偷。又叶容朱切,音余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敬愼威儀,示民不偷。我有嘉賔,其樂愉愉。聲敎布濩,盈溢天區。漢典考證:〔《爾雅·釋詁》佻也。〕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。 考證:〔《爾雅·釋詁》佻也。〕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。

偷取笙吹用户点评
u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