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偷威与卖利——书窜

韵脚:去六至

平仄:平 平 平 仄 仄

拼音: tōu wēi yǔ|yù|yú mài 4

偷威与卖利释义

【偷】1. 窃取,趁人不知时拿人东西:~窃。~吃。小~儿(t島r )。  2. 行动瞒着人:~~。~看。~听。~渡。~袭。~税。~天换日(喻暗中改变重大事物的真相以欺骗别人)。  3. 抽出时间:~空儿。~暇。~闲。  4. 苟且:~安。~生。~幸。~合苟容(苟且迎合别人的意思以求容身。亦称“偷合取容”)。

【偷】《廣韻》託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他侯切,透平聲。《說文》苟且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子產曰:晉政多門,貳偷之不暇。又《禮·表記》安肆日偷。又《爾雅·釋言》佻也。《廣韻》盜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偷得利,而後有害,偷得樂,而後有憂者,聖人不爲也。又薄也。《左傳·襄三十一年》趙孟之語偷。又叶容朱切,音余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敬愼威儀,示民不偷。我有嘉賔,其樂愉愉。聲敎布濩,盈溢天區。漢典考證:〔《爾雅·釋詁》佻也。〕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。 考證:〔《爾雅·釋詁》佻也。〕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。

【威】1. 表现出来使人敬畏的气魄:~力。~风。权~。  2. 凭借力量或势力:~胁。~慑。 典

【威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於非切,音蝛。尊嚴也。《易·大有》威如之吉。《書·洪範》惟辟作威。《周禮·天官》賞以馭其威。《吳語》夫固知君王之蓋威以好勝也。又《諡法》猛以剛果,彊義執政,曰威。又婦稱姑爲威姑。猶子稱父爲嚴君。《說文》威,姑也,引漢律婦告威姑。《正字通》按漢律威姑二字宜連讀,信如說文訓,似告姑姑,豈成文理。又南威,美人名。又虎脅兩旁及尾端有骨如乙,名虎威,見《酉陽雜俎》。又伊威,蟲名。《爾雅·釋蟲》作蛜蝛。《詩·豳風》伊威在室。又與畏通。《莊子·漁父篇》未嘗見夫子遇人如此其威也。《註》威畏

【与】1. 和,跟:正确~错误。~虎谋皮。生死~共。  2. 给:赠~。~人方便。  3. 交往,友好:相~。~国(相互交好的国家)。  4. 〔~其〕比较连词,常跟“不如”、“宁可”连用。  5. 赞助,赞许:~人为善。 | ◎ 参加:参~。~会。 | ◎ 同“欤”。

【与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同與。《說文》賜予也。一勺爲与。《六書正譌》寡則均,故从一勺。(與)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弋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,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

【卖】1. 拿东西换钱,与“买”相对:~菜。~身。买~。~方。~狗皮膏药(喻说得好听,实际上是骗人)。  2. 叛卖,出卖国家、民族或别人的利益:~友,~国求荣。~身投靠。  3. 尽量使出力气:~力。~命。~劲儿。  4. 显示自己,表现自己:~弄。~乖。倚老~老。

【卖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莫懈切,音邁。《說文》作。出物貨也。从出从買。《註》徐鍇曰:貨精,故出則買之也。《九經字樣》隷省作賣。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聽賣買以質劑。又《地官·司市》掌其賣儥之事。又《集韻》莫駕切,音禡。《博雅》儥也。

【利】1. 好处,与“害”“弊”相对:~弊。~害。~益。~令智昏。兴~除弊。  2. 使顺利、得到好处:~己。~用厚生(充分发挥物的作用,使民众生活优厚富裕起来)。  3. 与愿望相符合:吉~。顺~。  4. 刀口快,针尖锐,与“钝”相对:~刃。~刀。~剑。~落。~口巧辩。  5. 从事生产、交易、货款、储蓄所得超过本钱的收获:~息。~率(lǜ)。一本万~。  6. 姓。 汉

【利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力至切《正韻》力地切,音詈。《說文》銛也。从刀和,然後利,从和省。易利者,義之和也。《前漢·鼂錯傳》兵不完利,與空手同。又《廣韻》吉也,宜也。《易·賁卦》利有攸往。又私利也。《莊子·騈拇篇》小人以身殉利。又《禮·坊記》先財而後禮,則民利。《註》利猶貪也。又《前漢·高帝紀》徙齊楚大族五姓關中,與利田宅。《註》師古曰:利謂便好也。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軸有三理,三者以爲利也。《註》利,滑密也。又州名。《韻會》巴蜀地。晉西益州,梁改利州。又姓。《韻會》漢有利乾,爲中山相。又《韻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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