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五質
平仄:仄 平 平 平
拼音: tuì shī zhī zé
【退】1. 向后移动,与“进”相对:~步。~路。~却。~让。倒~。 2. 离开,辞去:~席。~伍。~职。~休。引~。 3. 送还,不接受,撤销:~还。 4. 脱落:~色。~毛。减~。 5. 和柔的样子:~然。 6. 迟缓,畏缩:“求也~”。
【退】〔古文〕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吐內切,推去聲。《玉篇》郤也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三揖而進,一辭而退,以遠亂也。《左傳·僖二十五年》退一舍而原降。又《玉篇》去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功成名遂身退,天之道也。又遜讓也。《禮·曲禮》君子恭敬撙節退讓以明禮。《後漢·鍾皓傳》好學慕古,有退讓風。又進退人才,猶言用舍也。《禮·檀弓》君子進人以禮,退人以禮。又返也。《屈原·離騷》退將復修吾初服。《前漢·董仲舒傳》臨淵羨魚,不如退而結網。臨政願治,不如退而更化。又如柔貌。《禮·檀弓》其中退然如不勝衣。又《正字通》吐困切。與褪同
【失】1. 丢:遗~。坐~良机。收复~地。流离~所。 2. 违背:~约。~信。 3. 找不着:迷~方向。 4. 没有掌握住:~言。~职。~调(tiáo )。 5. 没有达到:~望。~意。 6. 错误:~误。~策。过~。~之毫厘,谬以千里。 7. 改变常态:惊慌~色。
【失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式質切,音室。得之反。《說文》縱也。一曰錯也,過也,遺也。《書·泰誓》時哉弗可失。《杜甫詩》雖乏諫諍資,恐君有遺失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弋質切。與同。《莊子·應帝王》自失而走。《荀子·哀公篇》其馬將失。《六書本義》與佚軼通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式吏切《正韻》式至切,音試。《應楨華·林園集詩》示武恐荒,過亦爲失。凡厥羣后,無懈于位。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【则】1. 模范:以身作~。 2. 规程,制度:规~。总~。原~。细~。 3. 效法:~先烈之言行。 4. 表示因果关系,就,便:闻过~喜。 5. 表示转折,却:今~不然。 6. 表示肯定判断,乃,是:此~余之罪也。 7. 用在一、二、三……等数字后,列举原因或理由:一~房子太小,二~参加的人数多。 8. 与“做”相近(中国宋、元、明代小说、戏剧里常用):~甚(做什么)。 9. 量词,指成文的条数:新闻两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