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平 仄 平
拼音: jǐ rèn|rén wěi|wēi qù liú
【己】1. 对别人称本身:自~。知~。反求诸~。推~及人。~所不欲,勿施于人。 2. 天干的第六位,用作顺序第六的代称。
【己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居擬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苟起切《正韻》居里切,音紀。《廣韻》身也。《韻會》對物而言曰彼己。《書·大禹謨》舍己從人。《禮·坊記》君子貴人而賤己,先人而後己。又《韻會》私也。《論語》克己復禮。又《釋名》紀也。《詩·小雅》式夷式己。《箋》爲政當用平正之人,用能紀理其事也。又日名。《說文》己,中宮也,象萬物辟藏詘形也。己承戊,象人腹。《爾雅·釋天》太歲在己曰屠維,月在己曰則。《禮·月令》季夏之月,其日戊己。《註》己之爲言起也。又官名。《後漢·西域傳》元帝置戊己校尉,屯田於車師前王庭。《註》戊己中央,
【任】1. 相信,信赖:信~。 2. 使用,给予职务:~命。~人唯贤。 3. 负担,担当:担~。~课。 4. 职务:就~。到~。~重道远。 5. 由着,听凭:~凭。~性。~意。~从。~随。听~。放~自流。听之~之。 6. 不论,无论:~何。~人皆知。 | 1. 中国古代女子爵位名。 2. 中国古代南方的一种民族乐曲。 3. 姓。
【任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如林切《正韻》如深切,音壬。誠篤也。《詩·邶風》仲氏任只。《鄭箋》以恩相信曰任。又《周禮·地官》大司徒之職,以鄕三物,敎萬民而賔興之。二曰六行,孝友睦婣任恤。《註》任,信於友道。又《廣韻》堪也。《王粲·登樓賦》情眷眷而懷歸兮,孰憂思之可任。《註》言誰堪此憂思也。又當也。《左傳·僖十五年》衆怒難任。又負也,擔也。《詩·小雅》我任我輦。《禮·王制》輕任幷,重任分。《註》幷已獨任之,分析而二之。又姓。大任,文王之母。又薛國之姓。《左傳·隱十一年》不敢與諸任齒。《正義》謝章薛舒呂祝終泉畢過
【委】1. 任,派,把事交给人办:~托。~派。~任。~员。~以重任。 2. 抛弃,舍弃:~弃。~之于地。 3. 推托,卸:推~。~罪。 4. 曲折,弯转:~曲。~婉。~屈。 5. 积聚:~积。 6. 末、尾:原~。穷源意~(追究事物本原及其发展)。 7. 确实:~实。 8. 无精打采,不振作:~顿。~靡。 | ◎ 〔~蛇(yí ㄧˊ)〕❶敷衍,应付;❷同“逶迤”。
【委】《廣韻》於詭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鄔毀切,音骫。任也,屬也。《莊子·知北遊》生非汝有,是天地之委和也。性命非汝有,是天地之委順也。子孫非汝有,是天地之委蛻也。《左傳·昭元年》徐吾犯之妹美,公孫黑强委禽焉。又頓也。《唐書·杜遜能傳》書詔雲委。《蘇頲傳》詔書塡委。又棄置也。《孟子》委而去之。又本曰原,末曰委。《禮·學記》或原也,或委也。又端委,禮衣。《左傳·昭元年》劉子謂趙孟曰:吾與子弁冕端委。又宛委,山名,在會稽東南。《汲冢周書》禹登宛委山,發金之書,得通水之理。又姓。《風俗通》太原太守委進。又《集韻》於僞切,
【去留】◎去留qùliú[leaveorstay]离开或留下去留自己选择
【去留】1.离去或留下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上·和熹邓皇后》:“其宫人有宗室同族若羸老不任使者……咨其去留。”唐杜甫《送韦十六评事充同谷判官》诗:“今归行在所,王事有去留。”李英儒《野火春风斗古城》第九章二:“高大成并不关心她们的去留。”2.指离去者或留下者。元刘忠之《太常引·送郭复斋》词:“春风满路,堤边杨柳,难繫去留情。”3.取舍。晋陆机《文赋》:“考殿最於錙銖,定去留於毫芒。”宋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五:“本朝进士……一切以程文为去留。”清吴敏树《<归震川文别钞>序》:“盖余心之所私喜者,而非以是为去留也。”4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