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仄 平 仄 平 平
拼音: sēng zhī nà wèi huǒ chái tóu
【僧】◎ 佛教指出家修行的人,梵语“僧伽”的简称:~侣。~尼。~人。~众。~俗。高~。
【僧】《廣韻》蘇增切《集韻》慈陵切《韻會》思澄切《正韻》思登切,塞平聲。沙門也。梵音云僧伽,從浮屠敎者,或稱上人。梵語僧伽邪三合音,俗取一字,名曰僧。《魏書·釋老志》其始修心,則依佛法,僧之三歸,若君子之三畏也。又《禪宗記》禪僧衣褐,講僧衣紅,瑜伽僧衣蔥白。瑜伽僧者,今應赴僧也。又眞臘國呼僧爲苧菇,僧皆茹魚肉,惟不飮酒,供佛亦用魚肉。僧用金銀轎,扛傘柄者,國王有大政,亦咨訪之。又《唐本草》密陀,僧一名沒多僧,出波斯國,形似黃龍齒而堅重。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【衲】1. 僧衣。 2. 僧人:老~。 3. 同“纳”。 网
【衲】《唐韻》奴荅切《集韻》諾荅切,音納。《廣韻》補衲,紩也。又僧衣曰衲。《蘇軾詩》欲敎乞食歌姬院,故與雲山舊衲衣。又百衲,琴名。又《集韻》儒稅切,音汭。義同。 《玉篇》或作納。
【谓】1. 告诉:人~予曰。 2. 称呼,叫作:称~。何~人工呼吸? 3. 〔~语〕对主语加以陈述,说明主语怎么样或是什么的句子成分。 4. 说:所~。无~。可~神速。 典网
【谓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于貴切,音胃。《說文》報也。《徐曰》謂之是報之也。《廣雅》說也。《廣韻》告也,言也。《增韻》與之言也。《易·乾卦》何謂也。《疏》假設問辭,故言何謂。《詩·召南》求我庶士,迨其謂之。《傳》但相告語而約可定矣。《左傳·昭八年》子盍謂之。又《韻會》事有可稱曰有謂,失於事宜不可名言曰無謂。《莊子·齊物論》今我則有謂矣,而未知吾所謂之,其果有謂乎,其果無謂乎。《前漢·景帝紀》姦法與盜,盜甚無謂也。又《正韻》非與之言而稱其人亦曰謂,《論語》子謂子賤,子謂子產,是也。指事而言亦曰謂。《詩·召南》
【火柴头】燃烧着的木头。《水浒传》第十回:“﹝林冲﹞把手中鎗看着块焰焰着的火柴头,望老庄家脸上只一挑将起来,又把鎗尖去火炉里只一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