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四紙
平仄:平 平 仄 平 仄
拼音: wén zhāng tè yī 4
【文】1. 事物错综所造成的纹理或形象:灿若~锦。 2. 刺画花纹:~身。 3. 记录语言的符号:~字。~盲。以~害辞。 4. 用文字记下来以及与之有关的:~凭。~艺。~体。~典。~苑。~献(指有历史价值和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)。~采(a.文辞、文艺方面的才华;b.错杂艳丽的色彩)。 5. 人类劳动成果的总结:~化。~物。 6. 自然界的某些现象:天~。水~。 7. 旧时指礼节仪式:虚~。繁~缛节(过多的礼节仪式)。 8. 文华辞采,与“质”、“情”相对:~质彬彬。 9. 温和:~火。~静。~雅。
【文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無分切,音紋。《說文》錯畫也。《玉篇》文章也。《釋名》文者,會集衆綵,以成錦繡。合集衆字,以成辭義,如文繡然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相雜,故曰文。《周禮·天官·典絲》供其絲纊組文之物。《註》畫繪之事,靑與赤謂之文。《禮·樂記》五色成文而不亂。又《尚書序》古者伏犧氏之王天下也,始畫八卦,造書契,以代結繩之政,由是文籍生焉。《疏》文,文字也。《說文》序》依類象形,故謂之文。其後形聲相益,卽謂之字。《古今通論》倉頡造書,形立謂之文,聲具謂之字。又《易·乾卦文言疏》文謂文飾。又《易·坤卦
【章】1. 歌曲诗文的段落:~节。~句。乐~。~回体。顺理成~。断~取义。 2. 条目,规程:~程。~法。简~。党~。约法三~。 3. 修理:杂乱无~。 4. 花纹,文采:黑质而白~。 5. 戳记:图~。盖~。 6. 佩带的身上的标志:袖~。领~。徽~。像~。 7. 奏本:奏~。本~。 8. 古同“彰”,彰明。 9. 姓。
【章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諸良切《正韻》止良切,音彰。《說文》樂竟爲一章。从音从十。十,數之終也。又采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五服五章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畫繢之事,靑與赤謂之文,赤與白謂之章。又明也。《易·垢卦》品物咸章。《書·洪範》俊民用章。又文章也。《詩·小雅》維其有章矣。《箋》禮文也。又篇章。《詩疏》詩有章句,總義包體,所以明情也。又成事成文曰章。《孟子》不成章不達。《周語》將以講事成章。又《周語》余敢以私勞,變前之大章。《註》表也,表明天子與諸侯異物也。又條也,程也。《史記·高祖紀》約法三章。《太史公
【特】1. 不平常的,超出一般的:~殊。~色。~产。~权。~性。~征。~需。~技。~务。~区。~价。~例。~效。 2. 单,单一:~为(wèi )。~设。~地。~惠。~辑。~使。~赦。~约。 3. 只,但:不~如此。“相如度秦王~以诈佯为予赵城,实不可得”。 4. 三岁的兽,一说四岁的兽:“不狩不猎,胡瞻尔庭有悬~兮!” 5. 公牛,亦用以借指公马和雄性的牲畜。 6. 配偶,匹配:“不因旧姻,求尔新~”。
【一】1. 数名,最小的正整数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壹”代)。 2. 纯;专:专~。~心~意。 3. 全;满:~生。~地水。 4. 相同:~样。颜色不~。 5. 另外的:蟋蟀~名促织。 6. 表示动作短暂,或是一次,或具试探性:算~算。试~试。 7. 乃;竞:~至于此。 8. 部分联成整体:统~。整齐划~。 9. 或者:~胜~负。 10. 初次:~见如故。 11. 中国古代乐谱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“7”。
【一】〔古文〕弌《唐韻》《韻會》於悉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益悉切,漪入聲。《說文》惟初大始,道立於一。造分天地,化成萬物。《廣韻》數之始也,物之極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天一地二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道生一,一生二。又《廣韻》同也。《禮·樂記》禮樂政,其極一也。《史記·儒林傳》韓生推詩之意,而爲內外傳數萬言,其語頗與齊魯閒殊,然其歸一也。又少也。《顏延之·庭誥文》選書務一不尚煩密。《何承天·答顏永嘉書》竊願吾子舍兼而遵一也。又《增韻》純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天下之動貞夫一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天得一以淸,地得一以寧,神得一以靈,谷得一以
【技】◎ 才能,手艺:~术。~巧。~艺。~能。~法。黔驴~穷。雕虫小~。 典
【技】《唐韻》渠綺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巨綺切,奇上聲。《說文》巧也。《禮·王制》作奇技,奇器以疑衆。《疏》若公輸般請以機窆,指其人巧謂之奇技,指其機窆謂之奇器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技巧者,習手足,便器械,積機關,以立攻守之勝者也。又《廣韻》藝也。又方術也。《禮·王制》凡執技以事上者,祝史射御醫卜及百工。又《坊記》尚技而賤車,則民興藝。又能也。《書·秦誓》斷斷兮無他技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奇寄切,音芰。義同。 通作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