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六止
平仄:仄 仄 仄 平 仄
拼音: yǐ liáng wǒ shì bìng
【已】1. 止,罢了:学不可以~。死而后~。 2. 表示过去:~经。事~至此。~往。业~。 3. 后来,过了一些时间,不多时:~忽不见。 4. 太,过:不为~甚。 5. 古同“以”。
【已】《廣韻》羊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音以。《玉篇》止也,畢也,訖也。《廣韻》成也。《集韻》卒事之辭。《易·損卦》已事遄往。又《玉篇》退也。《廣韻》去也,棄也。《書·堯典》試可乃已。《論語》三已之。又太也。《廣韻》已,甚也。《孟子》仲尼不爲已甚者。《註》不欲爲已甚,太過也。又《廣韻》過事語辭。《史記·灌夫傳》已然諾。《註》索隱曰:謂已許諾,必使副其前言也。又《類篇》語已也。《增韻》語終辭。《前漢·梅福傳》亦無及已。又踰時曰已而。《史記·高帝紀》已而有娠。又與以通。《荀子·非相篇》人之所以爲人者,何
【良】1. 好:~好。善~。~辰美景。~知~能(中国古代唯心主义哲学家指人类不学而知的、不学而能的、先天具有的判断是非与善恶的能力)。~莠不齐。 2. 很:~久。~多趣味。用心~苦。 3. 诚然,的确:“古人秉烛夜游,~有以也”。“以为犬~我友”。 4. 姓。 典
【良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呂張切《正韻》龍張切,音梁。《說文》善也。《廣韻》賢也。《釋名》良,量也。量力而動,不敢越限也。《書·益稷》元首明哉,股肱良哉。又《太甲》一人元良,萬邦以貞。《註》元,大。良,善也。又《論語》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。《朱註》良,易直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良,首也。又《博雅》良,長也。又《正韻》器工曰良。《禮·月令》陶器必良。《周禮·天官·王府》掌凡良貨賄之藏。又《內府》掌良兵良器,以待邦之大用。又《春官·巾車》凡良車散車不在等者,其用無常。《註》作之有功有沽。《疏》精作爲功則曰
【我】◎ 自称,自己,亦指自己一方:~们。~见(我自己的看法)。~辈。~侪(我们)。自~。~盈彼竭。
【我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五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語可切,俄上聲。《說文》施身自謂也。《廣韻》已稱也。又稱父母國曰我,親之之詞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我人祊。又姓。古賢人,著書名我子。又《說文》或說我,頃頓也。○按頃頓,義與俄同。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,存考。又《韻補》叶與之切,音台。《揚子·太經》出我入我,吉凶之魁。《註》我音如台小子之台。又叶阮古切,音五。《張衡·鮑德誄》業業學徒,童蒙求我。濟濟京河,實爲西魯。,篆文我。
【适】1. 切合,相合:~当。~龄。~销。~度(dù)(程度适当)。~应(适合客观条件或需要)。 2. 舒服:~意。舒~。 3. 刚巧:~中。~值(恰好遇到)。~可而止。 4. 刚才,方才:~才(刚才)。~间。 5. 往,归向:无所~从。 6. 旧称女子出嫁:~人。
【适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施隻切,音釋。《說文》之也。《廣韻》往也。《正韻》如也,至也。《詩·鄭風》適子之館兮。《禮·曲禮》將適舍,求毋固。又《廣韻》樂也。《正韻》安便也,自得也。《詩·鄭風》適我願兮。《莊子·大宗師》適人之適,不自適其適。又從也。《書·多士》惟我事不貳適。《註》言割殷之事無私心,一于從帝而無貳也。《左傳·昭十五年》民知所適。又《正韻》適然,猶偶然也。《書·康誥》乃惟眚災適爾。《註》適,偶也。又事之常然者。亦曰適然。《前漢·贾誼傳》以是爲適然耳。又《韻會》適來,猶爾來也。又甫爾之辭。
【病】1. 生物体发生不健康的现象:疾~。~症。~例。~痛。~情。~源。~愈。~变。~危。~逝。~榻。~残。 2. 缺点,错误:语~。通~。弊~。 3. 损害,祸害:祸国~民。 4. 不满,责备:诟~。 5. 烦躁,担忧:“郑人~之”。
【病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皮命切,音寎。《說文》疾加也。《玉篇》疾甚也。《釋名》病,也。與正氣在膚體中也。又《廣韻》憂也。《禮·樂記》病不得其眾也。《注》病,猶憂也。以不得眾心為憂。又苦也。《書·呂》人極于病。《傳》欲使惡人極于病苦,莫敢犯者。《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》范宣子為政,諸侯之幣重,鄭人病之。又恨也。《左傳·文十八年》閻職曰:與刖其父,而弗能病者,何如。《註》言不以父刖為病恨。又困也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不以其所能者病人。《註》病謂罪咎之。《疏》謂不以已之所能使他人必能。若他人不能,則為困病。又辱也。《禮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