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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取而餐——和韩履善韵

韵脚:上平二十五寒

平仄:仄 仄 平 平

拼音: qǔ wǒ ér 1

我取而餐释义

【取】1. 拿:索~。~书。~款。窃~。  2. 选择:选~。~材。~景。~道。~样。  3. 采用:采~。听~。吸~。可~。~精用弘。  4. 得到,招致:获~。~经。~偿。~悦。  5. 消去:~消。~缔。

【取】《唐韻》七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此主切,娶上聲。《說文》捕取也。从又耳。《玉篇》資也,收也。《廣韻》受也。《增韻》索也。《禮·儒行》力行以待取。《史記·魯仲連傳》爲人排難解紛,而無取也。《管子·白心篇》道者,小取焉則小得福,大取焉則大得福。又《韻會》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。又《前漢·王莽傳》考論五經,定取禮。《註》師古曰:取,讀曰娶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逡須切,音趨。《集韻》取慮,縣名,在臨淮。又《集韻》雌由切,音秋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留浚儀。《註》師古曰:取慮,縣名。音秋盧。取又音趨。又《集韻》《

【我】◎ 自称,自己,亦指自己一方:~们。~见(我自己的看法)。~辈。~侪(我们)。自~。~盈彼竭。

【我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五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語可切,俄上聲。《說文》施身自謂也。《廣韻》已稱也。又稱父母國曰我,親之之詞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我人祊。又姓。古賢人,著書名我子。又《說文》或說我,頃頓也。○按頃頓,義與俄同。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,存考。又《韻補》叶與之切,音台。《揚子·太經》出我入我,吉凶之魁。《註》我音如台小子之台。又叶阮古切,音五。《張衡·鮑德誄》業業學徒,童蒙求我。濟濟京河,實爲西魯。,篆文我。

【而】1. 古同“尔”,代词,你或你的:“~翁归,自与汝复算耳”。  2. 连词(a.表平列,如“多~杂”。b.表相承,如“取~代之”。c.表递进,如“~且”。d.表转折,如“似是~非”。e.连接肯定和否定表互为补充,如“浓~不烈”。f.连接状语和中心词表修饰,如“侃侃~谈”。g.插在主语谓语中间表假设,如“人~无信,不知其可”)。  3. 表(从……到……):从上~下。

【餐】1. 吃:~具。~厅。聚~。风~露宿。  2. 饭食:早~。西~。  3. 量词,指一顿饭:一日三~。

【餐】《廣韻》七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千安切,粲平聲。《說文》吞也。《詩·魏風》不素餐兮。《釋文》餐,七丹反。《說文》或从水作湌。《韻會》俗作飡。又飮饌曰餐。《前漢·高后紀》賜餐錢。《註》厨膳錢也。又《韓信傳》令其裨將傳餐。《註》服虔曰:立騎傳餐食也。如淳曰:小飯曰餐。師古曰:餐,古食字。千安反。又採也。《王儉褚淵》餐輿誦于丘里,瞻雅詠于京國。《註》採輿論,稱述其德也。又古通先。《古樂府·君子行》周公下白屋,吐哺不足餐。一沐三握髮,後世稱聖賢。又《集韻》蘇昆切,音孫。與飧同。餔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粲,餐也。《釋文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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