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仄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wǒ wén bì dìng bà fén zhōu
【我】◎ 自称,自己,亦指自己一方:~们。~见(我自己的看法)。~辈。~侪(我们)。自~。~盈彼竭。
【我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五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語可切,俄上聲。《說文》施身自謂也。《廣韻》已稱也。又稱父母國曰我,親之之詞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我人祊。又姓。古賢人,著書名我子。又《說文》或說我,頃頓也。○按頃頓,義與俄同。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,存考。又《韻補》叶與之切,音台。《揚子·太經》出我入我,吉凶之魁。《註》我音如台小子之台。又叶阮古切,音五。《張衡·鮑德誄》業業學徒,童蒙求我。濟濟京河,實爲西魯。,篆文我。
【闻】1. 听见:~诊。~听。~讯。博~强记。~过则喜。~鸡起舞(听到荒鸡鸣而起舞,喻志士及时奋发)。 2. 听见的事情,消息:新~。传~。见~。 3. 出名,有名望:~人。~达。 4. 名声:令~(好名声)。丑~。 5. 用鼻子嗅气味:你~~这是什么味儿? 6. 姓。
【闻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無分切,音文。《說文》知聞也。《書·堯典》帝曰:兪,予聞如何。《禮·少儀》聞始見君子者。《疏》謂作記之人,不敢自專制其儀,而傳聞舊說,故云。又《禮·玉藻》凡於尊者,有獻而弗敢以聞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舉吏民能假貸貧民者以聞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宋咸平進士聞見。明尚書聞淵。又聞人,複姓。《後漢·靈帝紀》太僕沛國聞人襲爲太尉。《註》姓聞人,名襲,風俗通曰:少正卯,魯之聞人,其後氏焉。又獸名。《山海經》杳山有獸焉,其狀如彘,黃身白頭白尾,名曰聞,見則天下大風。又《廣韻》亡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
【必】1. 一定:~定。~然。~须(一定要)。~需(不可少的)。势~。未~。事~躬亲。 2. 决定,肯定:“深念远虑兮,胜乃可~”。 3. 固执:“毋意,毋~”。 4. 果真,假使:“王~无人,臣愿奉璧往使”。
【定霸】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七年》:“报施救患,取威定霸,於是乎在矣。”汉王褒《四子讲德论》:“晋文公有咎犯赵衰,取威定霸,以尊天子。”清孔尚任《桃花扇·阻奸》:“中兴定霸如光武,要访取出羣英杰。”
【焚舟】烧毁渡船。《左传·文公三年》:“秦伯伐晋,济河焚舟。”杜预注:“示必死也。”《晋书·蔡谟传》:“夫以白起、韩信、项籍之勇,犹发梁焚舟,背水而阵。”后用以比喻做事下定决心,不顾一切干到底。唐李端《送潘述宏词下第归江外》诗:“弈棊知胜偶,射策请焚舟。”唐雍陶《离家后作》诗:“出门便作焚舟计,生不成名死不归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