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平
拼音: wú|yù cáo huī
【吾】1. 我,我的:~身。~国。~辈。 2. 姓。 | ◎ 古同“御”,抵御。
【吾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五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訛胡切,音梧。《說文》我自稱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吾,我也。《左傳·桓六年》我張吾三軍,而被吾甲兵。《楚辭·九章註》朱子曰:此篇多以余吾稱,詳其文意,余平而吾倨也。又《廣韻》御也。執金吾,官名。《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》中尉,秦官,武帝太初元年,更名執金吾。《註》師古曰:金吾,鳥名也,主辟不祥。天子出行,職主先導,以禦非常,故執此鳥之象以名官。又《後漢·百官志》執金吾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,月三繞行宮外,及主兵器。吾猶禦也。《註》應劭曰:執金革,以禦非常。又《集韻》棒名
【曹】1. 等,辈:尔~(你们)。吾~。 2. 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:部~(中国明、清两代各部司曹的通称,源于汉代曹史的简称,相当于郡守的总务长)。 3. 诉讼的原告、被告两方。 4. 姓。
【曹】《唐韻》昨牢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財勞切,音漕。《說文》作。獄之兩也。在廷東,从。治事者,从曰。《註》徐鍇曰:以言詞治獄也,故从曰。《前漢·成帝紀註》尙書四人爲四曹,成帝置五人,有三公曹,主斷獄事。《後漢·百官志》世祖分六曹。又《詩·大雅》乃造其曹。《傳》曹,羣也。《朱傳》羣牧之處也。又《史記·平準書》分曹循行郡國。《註》曹,輩也。又《楚辭·招魂》分曹並進。《註》曹,偶也。又國名。《詩·曹風譜》周武王封弟叔振鐸於曹,今濟隂定陶是也。又姓。《姓氏急就篇》周武王封曹叔振鐸,後以國爲氏。又《韻補》叶徂侯切。《楚辭·
【恢】1. 〔~复〕变成原来的样子,如“健康已经~~”。 2. 弘大,发扬:~张。~弘。~廓。
【恢】《唐韻》苦回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枯回切,音魁。《說文》大也。从心灰聲。《韻會》謂志大也。又《增韻》大之也。又《玉篇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苦虺切。《集韻》大也。一曰恢恑,譎怪。又叶空胡切,音枯。《道藏歌》五老監戒,心端情自恢。身度水火官,名入九龍廬。 或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