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二十五德
平仄:平 仄 平 平 平
拼音: chóu dé|děi|de 1|4 wū jiù
【愁】◎ 忧虑:忧~。~苦。~楚。~烦。~虑。~郁。~闷。~容。~绪。借酒浇~。多~善感。
【愁】《唐韻》士尤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鋤尤切,音。《說文》憂也。从心秋聲。《廣韻》悲也。《增韻》慮也。又《正韻》卽由切,音揫。《禮·鄕飮酒義》秋心爲言愁也。《註》愁讀爲揫。又《集韻》將由切。與楢同。《說文》楢,聚也。或作愁。又《集韻》財勞切,音曹。揚雄有畔牢愁。又叶士交切,音巢。《道藏歌》椿齡會足衰,劫往豈足遼。虛刀揮至空,鄙滯五神愁。 或書作。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【禁】1. 受得住,耐久:~受。~得住。~不起。弱不~风。 2. 忍耐,制止:不~笑起来。 | 1. 不许,制止:~止。~绝。~书。~令。~赌。~欲。~锢。 2. 法律或习惯上制止的事:犯~。违~品。 3. 拘押:囚~。监~。~闭。 4. 古代称帝王的地方:宫~。~苑。~卫。~军(古代指保卫京城或宫廷的军队)。 5. 不能随便通行的地方:~地。~区。 6. 避忌:~忌。
【禁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切,今去聲。制也,勝也,戒也,謹也,止也。《易·繫辭》禁民爲非曰義。又天子所居曰禁。《蔡邕曰》漢制,天子所居門閤有禁,非侍御之臣不得妄入,稱禁中。避元后父名,攺省中。又承酒尊之器。《禮·禮器》大夫士棜禁。《疏》承尊者皆用禁,名之禁者,因爲酒戒也。又樂名。《周禮·春官·鞮鞻氏掌四夷之樂註》東方曰韎,南方曰任,西方曰侏離,北方曰禁。亦作僸。又《說文》吉凶之忌。又《小爾雅》禁,錄也。又姓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吟切,音金。力所勝也,當也,刧持也。《前漢·咸宣傳》猶弗能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