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勿替引之——

韵脚:上平七之

平仄:仄 仄 仄 平

拼音: wù tì yǐn zhī

勿替引之释义

【勿】◎ 副词,不,不要:请~动手。~谓言之不预(不要说没有预先说过)。 典

【勿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文拂切,音物。《說文》勿,州里所建旗。象其柄,有三游,雜帛幅半異,所以趣民,故遽稱勿勿。《集韻》或作。又通作物。《周禮·春官·司常》九旗雜帛爲物。又《玉篇》非也。《廣韻》無也。《增韻》毋也。《韻會》莫也。《通志》勿,州里之旗也。而爲勿不之勿,借同音,不借義。《論語》非禮勿視。《朱註》勿者,禁止之辭。又《韻會》愨愛貌。《禮·祭義》勿勿諸其欲其饗之也。《註》猶勉勉也。又《六書正譌》事物之物,本只此字,後人加牛以別之。又《顏氏家訓篇》書翰稱勿勿,不知所由。或妄言此匆匆之殘缺者。及

【替】1. 代,代理:代~。更(gēng )~。。~班。~身。~罪羊。  2. 为,给:~他送行。~古人担忧。  3. 衰废:兴(xīng )~。衰~。

【替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他計切,音剃。《說文》作暜。廢一偏下也。《註》徐鉉曰:今俗作替,非是。《爾雅·釋言》替,廢也。《疏》替謂廢己也。《書·旅獒》無替厥服。《傳》無廢其職。《詩·小雅》子子孫孫,勿替引之。《傳》替,廢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待也。又止也。又《爾雅·釋言》滅也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他結切,音鐵。弛也。《潘岳·西征賦》隨政隆替。《註》替,音鐵。又《韻補》叶才淫切。《屈原·離騷》長太息以掩涕兮,哀民生之多艱。余雖好修姱以羈鞿兮,謇朝誶而夕替。艱音勤。

【引】1. 拉,伸:~力。~颈。~而不发。~吭高歌。  2. 领,招来:~见。~子。~言。~导。~荐。抛砖~玉。  3. 拿来做证据、凭据或理由:~文。~用。援~。  4. 退却:~退。~避。  5. 旧时长度单位,一引等于十丈。  6. 古代柩车的绳索:发~(出殡)。

【引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余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以忍切,音蚓。《說文》開弓也。《徐鉉曰》象引弓之形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維體防之,引之中參。又《廣雅》演也。《易·繫辭》引而伸之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長也。《釋訓》子子孫孫引無極也。《書·梓材》引養引恬。又相牽曰引。《禮·檀弓》喪服,兄弟之子,猶子也。蓋引而進之也。《註》牽引進之,同于己子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諸生轉相告引。又《集韻》導也。《史記·韓長孺傳》奉引墮車,蹇。《註》爲天子導引而墮車,跛。又卻也。《禮·玉藻》侍坐,則必退席。不退,則必引而去君之黨。《註》引
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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