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去三十二霰
平仄:平 平 平 仄 仄
拼音: 2 chéng mì|bì diàn
【祠】1. 封建制度下供奉祖宗、鬼神或有功德的人的房屋:~堂。~庙。宗~。 2. 古代指春祭(品物少,多文词)。
【祠】《唐韻》似兹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詳兹切,音詞。祭也。《詩·小雅》禴祠烝嘗。《公羊傳·桓八年》春曰祠。《註》祠,猶食也,猶繼嗣也。春物始生,孝子思親,繼嗣而食之,故曰祠,因以別死生。又報賽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小宗伯禱祠於上下神示。《註》求福曰禱,得求曰祠。又神祠。《史記·封禪書》立畤郊上帝,諸神祠皆聚云。又廟也。《朱子·家禮》君子將營宮室,先立祠堂於正寢之東。《司馬光·文潞公家廟》先王之制,天子至官師皆有廟。秦尊君臣,無敢營宗廟者。漢世多建祠堂於墓所。又生祠。《史記·萬石君傳》慶爲齊相,大治,爲立石相祠
【成】1. 做好,做完:~功。完~。~就。~事。~交。~立。~婚。~仁(儒家主张的成就仁德)。~人之美。玉~其事。 2. 事物发展到一定的形态或状况:~形。~性。~人。自学~才。蔚然~风。 3. 变为:长~。变~。 4. 可以,能行:~,就这么办。 5. 称赞人能力强:他办事麻利,真~。 6. 够,达到一定数量:~年累(lěi )月。 7. 已定的,定形的:~规。~俗。~见。~例。~竹在胸。 8. 十分之一:增产三~。 9. 平定,讲和:“会于稷,以~宋乱”。 10. 姓。
【成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是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時征切,音城。《說文》就也。《廣韻》畢也。凡功卒業就謂之成。又平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調人》凡過而殺傷人者,以民成之。《疏》成,平也。非故心殺傷人,故共鄕里和解之也。《詩·大雅》虞芮質厥成。又《左傳·隱六年》鄭人來輸平。《公羊傳》輸平猶墮成也。《文七年》惠伯成之。又終也。凡樂一終爲一成。《書·益稷》簫韶九成。《儀禮·燕禮》笙入三成。《註》三成謂三終也。又善也。《禮·檀弓》竹不成用。《註》成,猶善也。又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灋五曰官成。註官成,謂官府之成事品式也。又
【秘】1. 不公开的,不让大家知道的:~密。~藏(cáng )。~方。~诀。~计。~史。神~。奥~。 2. 保守秘密:~而不宣。 3. 珍贵罕见:~本。~籍。~宝。~府。 4. 姓。 | ◎ 〔~鲁〕国名,在南美洲。 典
【秘】《集韻》兵媚切,音毖。密也。通作祕。又《轉注古音》蒲結切,音蹩。香草也。
【殿】1. 高大的房屋,特指帝王所居和朝会的地方,或供奉神佛的地方:宫~。宝~。金銮~。~堂。~阁。~上虎(喻敢谏之臣)。~试。 2. 〔~下〕对亲王或太子的敬称。 3. 在最后:~后。~军。 典
【殿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堂練切《正韻》蕩練切,音電。堂高大者。《初學記》《倉頡篇》殿,大堂也。商周以前,其名不載。按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始作前殿。《漢書》則有甘泉、函德、鳳凰、明光、臯門、麒麟、白虎、金華諸殿。歷代殿名或沿或革,惟魏之太極,自晉以降,正殿皆名之。《摯虞·決疑要註》其制有陛,右墄左平。平以文塼相亞次,墄者爲階級也。九錫之禮,納陛以登,謂受此陛以上殿。顏師古曰:古者屋高嚴。皆名爲殿,不必宮中。《前漢·黃霸傳》令郡國上計吏條對,有舉孝子者先上殿。《註》殿,丞相所坐屋也。今唯天子宸居稱殿。又重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