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平 平
拼音: xián gē zhī dōng
【弦歌】◎弦歌xiángē[singtotheaccompanimentofstringedinstruments]用琴瑟等伴奏歌唱
【弦歌】1.依琴瑟而咏歌。《周礼·春官·小师》:“小师掌教鼓鼗、柷、敔、塤、簫、管、弦、歌。”郑玄注:“弦,谓琴瑟也。歌,依咏诗也。”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:“三百五篇,孔子皆弦歌之。”宋苏轼《和王胜云》之二:“斋酿如澠涨緑波,公诗句句可弦歌。”元李治《敬斋古今黈》卷一:“古《诗》三百五篇,皆可声之琴瑟。咏其辞,而以琴瑟和之,所谓弦歌也。古人读诗皆然。”郭沫若《洪波曲》第四章三:“差不多整天都有弦歌之声在浩荡地激扬着。我们的门禁并不森严,外来群众是可以随意出入的。”2.指礼乐教化。《论语·阳货》:“子之武城,闻弦歌之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【东】1. 方向,太阳出升的一边,与“西”相对:~方。~经(本初子午线以东的经度或经线)。~山再起(喻失势之后,重新恢复地位)。付诸~流。 2. 主人(古代主位在东,宾位在西):房~。股~。~道主(泛指请客的主人,亦称“东道”、“作东”)。 3. 姓。
【东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德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都籠切,音蝀。《說文》動也。陽氣動,于時爲春。《書·堯典》平秩東作。《孔傳》歲起於東,而始就耕也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東方木也,其帝太皡。又《史記·曆書》日起於東,月起於西。《鄭樵·通志》日在木中曰東,在木上曰杲,在木下曰杳。木,若木也,日所升降。又《詩·大雅》東有啓明。又《爾雅·釋地》東至于泰遠。又姓。《聖賢羣輔錄》舜友東不訾。又叶當經切,音丁。《詩·小雅》念我土宇,我生不辰。逢天僤怒,自西徂東。又叶都郞切,音當。《楊泉·蠶賦》粵召僕夫,築室于旁。于旁伊何,在庭之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