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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息得樵家——山行

韵脚:下平九麻

平仄:仄 平 平 平 平

拼音: 1|0|0 dé|děi|de qiáo xiǎo xī

小息得樵家释义

【家】1. 共同生活的眷属和他们所住的地方:~庭。~眷。~长(zhǎng )。~园。~谱。~塾。~乡。~风。~训。~规。~喻户晓。如数~珍。  2. 家庭所在的地方:回~。老~。安~。  3. 居住:“可以~焉”。  4. 对人称自己的尊长、亲属:~祖。~父。~翁。~母。~慈。  5. 家里养的,不是野生的:~畜。~禽。  6. 经营某种行业的人家或有某种身份的人家:酒~。农~。  7. 掌握某种专门学识或有丰富实践经验及从事某种专门活动的人:专~。行(háng )~。作~。科学~。  8. 学术流派:儒~。法

【家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古牙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牙切,音加。《說文》家居也。《爾雅》戸牖之閒謂之扆。其內謂之家。《詩·周南》宜其室家。《註》家謂一門之內。又婦謂夫曰家。《孟子》女子生而願爲之有家。又一夫受田百畝,曰夫家。《周禮·地官》上地家七人,中地家六人,下地家五人。《註》有夫有婦,然後爲家。又大夫之邑曰家,仕於大夫者曰家臣。《左傳·襄二十九年》大夫皆富,政將在家。又天家,天子之稱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無外,以天下爲家。又居其地曰家。《史記·陸賈傳》以好畤田地,善往家焉。又著述家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表章六經
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
【樵】1. 柴,散木:~苏(柴草,亦指打柴割草)。采~。  2. 打柴:~夫。~客。  3. 古同“谯”,谯楼。

【樵】《唐韻》昨焦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慈焦切《正韻》慈消切,音譙。《說文》散木也。《左傳·桓十二年》請無扞采樵者以誘之。又采薪曰樵。《詩·小雅》樵彼桑薪,卬烘于煁。故采薪者謂之樵夫。《史記·孟嘗君傳》樵夫牧豎。又焚也。《公羊傳·桓七年》焚之者何,樵之也。又與譙通。《前漢·趙充國傳》爲壍壘木樵。《師古註》謂爲高樓以望敵也。 《集韻》或作藮,又作。字原从作艸下。又,同樵。

【小息】◎小息xiǎoxī[blow]短暂的休息

【小息】1.暂时休息。《诗·大雅·民劳》:“民亦劳止,汔可小息。”宋王安石《半山春晚即事》诗:“牀敷每小息,杖屨或幽寻。”徐开垒《竞赛》:“正当我们工作得疲倦了,准备伏案小息之时,我们又突然为这个不速之客所打扰了。”2.小儿子。《晋书·孙旂传》:“初,旂以弼等受署伪朝,遣小息回责让弼等以过差之事,必为家祸。”南朝梁武帝《长安有狭斜行》:“大息组絪緼,中息佩陆离。小息尚青綺,总角游南皮。”宋欧阳修《与梅圣俞书》:“见谢亶,言新生小息不安,甚挠怀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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