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平 仄 平 平
拼音: chú tíng xié zhú xià cāng tái
【锄】1. 弄松土地及除草的工具:~头。铁~。 2. 耪,弄松土地及除草:~草。~耘。~地。 3. 铲除:~奸。
【锄】《廣韻》士魚切《集韻》牀魚切,音鉏。《左傳·僖三十三年註》耨,鋤也。《釋文》本又作鉏。《楚辭卜居》寧誅鋤草茅,以力耕乎。《釋名》鋤,助也,去穢助苗長也。又《集韻》狀所切。與鉏同。鉏鋙亦作鋤鋙。
【庭】1. 堂阶前的院子:~院。~园。~除(“除”,台阶)。 2. 厅堂:~宇。~闱(父母所属内室,借指父母)。~训(父亲的教诲,亦指家教)。家~。 3. 审判案件的处所或机构:法~。 4. 古同“廷”,朝廷。
【庭】《唐韻》特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唐丁切,音亭。《說文》宮中也。《玉篇》庭,堂階前也。《易·節卦》不出戸庭,无咎。《周禮·天官·閽人》掌埽門庭。又官名。《周禮·秋官》庭氏。《註》主射夭鳥,令國中淸潔如庭者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直也。《疏》庭條,直也。《詩·小雅》播厥百穀,旣庭且碩。又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庭州,貞觀十四年置,長安二年,爲北庭都護府,有後庭縣。《廣韻》卽漢車師後王庭之地,本烏孫國土,其前王庭,卽交河縣也。又天庭,星名。《石氏星傳》龍星左角曰天田,右角曰天庭。又洞庭,湖名。《楚辭·九歌》洞庭
【携】1. 带:~手。~带。扶老~幼。 2. 离,叛离:~离。~贰。
【携】俗攜字。(攜)《唐韻》戸圭切《集韻》懸圭切,音畦。《說文》提也。《六書故》縣持也。《書·立政》左右攜僕。《註》攜持僕御之人。《詩·大雅》如取如攜。《疏》物在地上,手舉攜之。《禮·曲禮》長者與之提攜,則兩手奉長者之手。《註》提攜,謂牽將行。又離也。《左傳·僖七年》招攜以禮。《周語》節度不攜。又連也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杓攜龍角。《註》杓,斗柄也。又姓。見《姓苑》。或省作。俗作携擕,非。
【斸】1. 大锄:“恶金以铸鉏(锄)、夷、斤、~,试诸壤土。” 2. 挖:“其下常~掘,种绿豆、小豆。” 3. 砍:“谁将修月斧,~取一尖来。”
【斸】《唐韻》陟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株玉切,音瘃。《說文》斫也。《爾雅·釋器》斪斸謂之定。互詳斪字註。《玉篇》同钃。又《五音集韻》之角切,音琢。義同。
【下】1. 位置在低处的,与“上”相对:~层。~款。 2. 等级低的:~级。~品。~乘(佛教用语,一般借指文学艺术的平庸境界或下品)。~里巴人(泛指通俗的普及的文学艺术,常与“阳春白雪”对举)。 3. 方面,方位:两~都同意。 4. 次序或时间在后的:~卷。~次。~限。 5. 由高处往低处,降落:~山。~车。~马。~达。 6. 使降落:~半旗。~棋。 7. 进入:~海。 8. 投送:~书。 9. 到规定时间结束日常工作或学习:~班。~课。 10. 谦辞:在~。~官。 11. 颁布:~令。
【下】〔古文〕丅《廣韻》胡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亥雅切,遐上聲。在下之下,對上之稱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本乎地者親下。又《說文》底也。《玉篇》後也。又賤也。又《儀禮·士相見禮》始見于君,執摯至下。《鄭註》下謂君所。《賈疏》不言所而言下者。凡臣視袷已下,故言下也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亥駕切,遐去聲。《正韻》降也,自上而下也。《易·屯卦》以貴下賤。《詩序》君能下下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下,落也。《郉疏》下者,自上而落也。草曰零,木曰落。又去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司士》歲登,下其損益之數。又《韻補》叶後五切,音戶。《詩·召南
【苍苔】青色苔藓。晋潘岳《河阳庭前安石榴赋》:“壁衣苍苔,瓦被驳鲜,处悴而荣,在幽弥显。”唐杜甫《醉时歌》:“先生早赋《归去来》,石田茅屋荒苍苔。”清孙枝蔚《醉题田家翁壁上》诗:“醉墨淋漓留在壁,莫教风雨生苍苔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