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平 仄 平 仄 平
拼音: jūn héng|hèng xiě shàng|shǎng xī sān chǐ
【君】1. 封建时代指帝王、诸侯等:~主。~子(a.旧指贵族、统治者及其代言人;b.指品行好的人,如“正人~~”)。~王。~上。国~。~权。~临。~侧。 2. 古代的封号:商~。平原~。信陵~。长安~。 3. 对对方的尊称:张~。诸~。 典
【君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舉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拘云切,音軍。《說文》尊也。从尹,發號,故从口。《白虎通》君者,羣也,羣下歸心也。《易·師卦》大君有命。《書·大禹謨》皇天眷命,奄有四海,爲天下君。又凡有地者,皆曰君。《儀禮·子夏傳》君,至尊也。《註》天子,諸侯,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。《晉語》三世仕家君之。又夫人亦稱君。《詩·鄘風》我以爲君。《傳》君國小君。《箋》夫人對君稱小君。《論語》邦君之妻,邦人稱之曰君夫人。稱諸異邦曰寡小君,異邦人稱之亦曰君夫人。又子稱父母曰君。《易·家人》家人有嚴君焉,父母之謂也。又子孫稱先
【横】1. 跟地面平行的,与“竖”、“直”相对:~梁。~楣。~额。~幅。~批。~披(长条形横幅字画)。~匾。~标。~空。 2. 左右向的,跟目视方向垂直的,与“竖”、“直”、“纵”相对:~写。~排。~向。~斜。纵~。 3. 地理学上指东西向的:与“纵”相对:~贯东西。 | 1. 凶暴,不讲理;蛮~。强~。~暴。~蛮。 2. 意外的,不寻常的:~财。~祸。~事。~死。 典
【横】《唐韻》戸盲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盲切,音黌。《說文》闌木也。又《唐韻》縱橫也。東西曰縱,南北曰橫。亦作從橫。《史記·蘇秦傳》合從連衡。《漢書音義》利合爲從,威權相脅爲橫。又《呂覽·離謂篇》失從之意,失橫之事。《註》關東六國爲從,關西爲橫。一曰以六攻一爲從,以一離六爲橫。又《楚辭·招隱》不知橫之與縱。《註》緯曰橫,經曰縱。又星名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王梁之旁有八星絕漢,曰天橫。又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橫縣,屬琅邪郡。又學舍也。與黌通。《後漢·鮑德傳》修起橫舍。又姓。《風俗通》韓王子成號橫陽君,其後爲氏。
【写】1. 用笔作字:~字。~作。编~。 2. 描摹,叙述:~生。~实。~照(❶画人物的形象;❷描写刻画)。轻描淡~。
【写】《唐韻》悉也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洗野切《正韻》先野切,音瀉。《說文》置物也。《廣韻》除也,程也。《增韻》傾也,盡也,輸也。《詩·邶風》駕言出遊,以寫我憂。《註》寫,除也。《小雅》我心寫兮。《註》謂我心輸寫,而無留恨也。又《禮·曲禮》御食於君,君賜餘器之漑者不寫,其餘皆寫。《註》謂萑竹所織,不可洗滌,則傳寫於他器而食之,不欲口澤之凟也。又洩也。《周禮·地官》稻人掌稼下地,以澮寫水。又膽鈔也。《古諺》書三寫,魚成魯,帝成虒。又摹畫也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秦每破諸侯,寫放其宮室,作之咸陽。《註》放,效也。又鑄像曰寫
【上】1. 位置在高处的,与“下”相对:楼~。~边。 2. 次序或时间在前的:~古。~卷。 3. 等级和质量高的:~等。~策。~乘(佛教用语,一般借指文学艺术的高妙境界或上品)。 4. 由低处到高处:~山。~车。~升。 5. 去,到:~街。 6. 向前进:冲~去。 7. 增加:~水。 8. 安装,连缀:~刺刀。~鞋(亦作“绱鞋”)。 9. 涂:~药。 10. 按规定时间进行或参加某种活动:~课。~班。 11. 拧紧发条:~弦。 12. 登载,记:~账。 13. 用在名词后边,表示时间、处
【上】〔古文〕丄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時亮切,音尙。在上之上,對下之稱。崇也,尊也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本乎天者親上。又《廣韻》君也。太上極尊之稱。《蔡邕·獨斷》上者,尊位所在。但言上,不敢言尊號。又上日。《書·舜典》正月上日。《註》孔氏曰:上日,朔日也。葉氏曰:上旬之日。曾氏曰:如上戊,上辛,上丁之類。又姓。漢上雄,明上觀,上志。又上官,複姓。又《唐韻》時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是掌切,商上聲。登也,升也,自下而上也。《易·需卦》雲上于天。《禮·曲禮》拾級聚足,連步以上。又進也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朔
【膝】◎ 大腿和小腿相连的关节的前部:~盖骨(亦称“髌骨”)。护~。屈~。~眼。~下(子女幼时依偎于父母的膝下,因以“膝下”表示幼年。后用作对父母的敬辞)。奴颜卑~。
【膝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息七切,音悉。《說文》脛頭卪也。本作厀。《徐曰》今俗作膝。膝,人之節也。《釋名》膝,伸也,可屈伸也。《儀禮·旣夕》袂屬,幅長下膝。又《韻會》楯名。《揚子·方言》矛骹細如鴈脛者,謂之鶴膝。《唐書·王志愔傳》鶴膝犀渠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家有鶴膝。又齧膝,良馬名。《前漢·王褒傳》駕齧膝。《註》孟康曰:良馬,低頭口至膝也。漢典考證:〔又齒膝,良馬名。《前漢·王褒傳》駕齒膝。〕 謹照原文兩齒字改齧。 考證:〔又齒膝,良馬名。《前漢·王褒傳》駕齒膝。〕 謹照原文兩齒字改齧。
【三尺】◎三尺sānchǐ(1)[sword]∶指剑,剑约长三尺,故以“三尺”为剑的代称(2)[lawsandstatuteswrittenonthree-footbamboostrips]∶指法律。古时把法律条文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,故称法律为“三尺法”,简称“三尺”臧使者枉用三尺,以仇一言之憾。——明·高启《书博鸡者事》
【三尺】1.指法律。《史记·酷吏列传》:“周曰:‘三尺安出哉?’”裴骃集解引《汉书音义》:“以三尺竹简书法律也。”前蜀韦庄《和郑拾遗秋日感事》诗:“俭德遵三尺,清朝俟一匡。”清王士禛《香祖笔记》卷一:“光天化日之下,岂容奸孽餘党,胆大泼天,目无三尺?”2.引申为法则、准绳。明沉德符《野获编·诗曲·填词名手》:“近沉寧庵吏部后起,独恪守词家三尺。”3.指剑。《汉书·高祖纪下》:“吾以布衣提三尺,取天下,此非天命乎?”颜师古注:“三尺,剑也。”唐杜甫《奉送苏州李十五长史丈之任》诗:“一毛生凤穴,三尺献龙泉。”明汪錂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