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三十六養
平仄:平 平 平 仄 仄
拼音: fàng chǔ|chù qín mián xī
【放】1. 解脱约束,得到自由:把笼子里的鸟~了。~胆。~诞。~任。~肆。~歌。~怀。豪~。释~。 2. 散(sàn):~工。~假。~学。~晴(阴雨后转晴)。 3. 带牲畜到野外去吃草:~牧。~羊(亦喻任其自由行动,放手不管,含贬义)。 4. 驱逐到远方去:~逐。~黜。流~。 5. 到基层去:~官(古时指任命为外地官员)。下~。 6. 发出:~电。~毒。~光。发~。 7. 借钱给别人,收取利息:~债。~贷。 8. 扩展:~大。~宽。 9. 花开:百花齐~。心花怒~。 10. 搁、置:这件事情不
【放】〔古文〕匸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甫妄切,音舫。《說文》逐也。《小爾雅》棄也。《書·舜典》放驩兜于崇山。《疏》放逐。《左傳·宣元年》晉放其大夫胥甲父于衞。《註》放者,受罪黜免,宥之以遠。又《書·武成》放牛于桃林之野。《疏》據我釋之,則云放。又《禮·曲禮》毋放飯。《註》去手餘飯於器中。又《左傳·昭十六年》獄之放紛。《註》放,縱也。又《論語》隱居放言。《何晏註》放,置也,不復言世務。又《孟子》如追放豚。《趙岐註》放逸之豕。又《博雅》妄也。《玉篇》散也。《增韻》肆也,捨也。《正韻》廢也。又《廣韻》分兩切《集韻》
【处】1. 居住:穴居野~。 2. 存在,置身:设身~地。~心积虑。~世。 3. 跟别人一起生活,交往:融洽相~。 4. 决定,决断:~理。 5.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:~罚。~决。 6. 止,隐退:~暑。 | 1. 地方:~~。~所。 2. 点,部分:长(cháng )~。好~。 3. 机关,或机关、团体、单位里的部门:办事~。筹备~。 网
【处】《唐韻》昌與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敞呂切,音杵。《玉篇》居也。《詩·王風》莫或遑處。又止也。《詩·召南》其後也處。 《廣韻》留也,息也,定也。又居室也。《詩·大雅》于時處處。又歸也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民有寢廟,獸有茂草,各有攸處。又分別也。《晉書·杜預傳》處分旣定,乃啓請伐吳之期。又制也。《晉書·食貨志》人閒巧僞滋多,雖處以嚴,而不能禁也。又姓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《處子》九篇。《師古註》《史記》云:趙有處子。《廣韻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北海太守處興。又州名。《一統志》晉屬永嘉郡,隋置處州。又《廣韻》讀去聲,昌據切。
【琴】1. 古代弦乐器,最初是五根弦,后加至七根弦(亦称“七弦琴”;通称“古琴”):~瑟。~曲。~师。~意。抚~。~棋书画。 2. 某些乐器的统称:钢~。月~。胡~。口~。竖~。小提~。~书(曲艺的一种)。弹~。
【琴】〔古文〕珡《唐韻》巨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渠金切,音靲。《說文》本作珡,禁也。象形。神農所作,洞越,練朱,五絃。周加二絃。《徐曰》君子所以自禁制也。《白虎通》琴以禁制淫邪,正人心也。《琴論》伏羲氏削桐爲琴,面圓法天,底方象地,龍池八寸通八風,鳳池四寸合四氣。琴長三尺六寸,象三百六十日。廣六寸,象六合。前廣後狹,象尊也。上圓下方,法天地也。五絃象五行,大絃爲君,小絃爲臣,文武加二絃,以合君臣之恩。《三禮圖》琴第一絃爲宮,次商角羽徵,次少宮,次少商。琴有絃有徽,有首有尾,有脣有足,有腹有背,有腰有肩有越
【眠】1. 睡觉:安~。长~。失~。 2. 某些动物一定时期内像睡眠那样不食不动:初~。冬~。 3. 倒卧:一日三~三起。 4. 横放:“~琴绿阴”。
【眠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莫賢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民堅切《正韻》莫堅切,麫平聲。《說文》翕目也。《釋名》泯也。無知泯泯也。《玉篇》寐也。《後漢·第五倫傳》竟夕不眠。《三國志·趙雲傳》先主與雲同牀眠臥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西極古莽國,其民不食不衣而多眠,五旬一覺。東極阜落國,其民常覺而不眠。又凡草木之偃者亦曰眠。《三輔故事》漢苑有柳,如人形,一曰三眠三起。又凡鳥獸之偃息皆曰眠。《杜甫詩》沙上鳧雛傍母眠。又《宋史·禮志》諸王聘妃有眠羊臥鹿等物。又芊眠,茂密貌。《陸機·文賦》淸麗芊眠。《註》文采茂密貌。又色深貌。一曰遙視闇未
【惜】1. 爱,重视:爱~。顾~。怜~。珍~。 2. 舍不得:吝~。~别。~力。~指失掌(喻因小失大)。~墨如金。 3. 感到遗憾,哀痛:可~。~悯。惋~。
【惜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思積切,音昔。《說文》痛也。从心昔聲。《廣韻》悋也。《增韻》憐也,愛也。一曰貪也。又叶息約切,音削。《曹植·贈丁儀詩》思慕延陵子,寶劒非所惜。子其寧爾心,親交義不薄。